我想,其實在黎筱雨的心中,她早就承認我這個男朋友了吧? 比如我做飯的時候,她會偷偷的趴在廚房門口看著我。不是有人說嗎?會做飯的男人最有魅力;再比如昨天晚上我從樓道裏剛一出去,黎筱雨就在樓上把車鑰匙扔給我,然後還會罵我一句,怎麽車鑰匙都不知道拿。 或許這兩件小事看起來微不足道,但是誰又能否認,生活不是由這些點點滴滴的小事組成的呢? 而情侶之間,也永遠不可能都保持著最開始在一起時的激情。任誰也不可能和另外一個人,真正的做到膩歪一輩子。哪怕是我跟我的女神黎筱雨,亦是如此。 其實所謂的愛情,在我看來,就是當這份激情消耗殆盡以後,兩個人還是願意一起承擔生活帶來的種種壓力,坦然的麵對了彼此的缺點,並且將它包容。這,才叫愛情。 讓我覺得蛋疼的是,我可黎筱雨似乎還沒有享受激情呢,咋就直接奔著七年之癢去了?這順序是不是不太對呢? 不行,我得想想對策,先跟黎筱雨把該做的都做了,再去止那七年之癢。 聽我久久不說話,電話那頭的黎筱雨突然衝我喊道:“喂!劉芒!你聾了啊!還是啞巴了?怎麽不說話了?” 可能是被黎筱雨口中的“回家”兩個字給觸動了把,這一刻我也放棄了跟她油嘴滑舌。 我老老實實的回答道:“其實昨天晚上我跟梁念情並沒有那個,但是我也不能回家啊,因為我們喝完酒都已經兩三點了。我要是那個時候回家,該給你弄醒了。再等我幾天,等我把姚阿姨交代的事情都解決了,過了她那一關,咱倆不就能天天膩在一起了嗎?” 黎筱雨冷哼一聲道:“哼,我才不願意天天跟你膩在一起呢!我今天要吃紅燒肉,我還要吃番茄焗蝦,聽見沒!” 我鄙夷的說道:“你一個大姑娘家家的,怎麽吃的這麽豪放啊?你一個星期以前不是還號稱自己要減肥的嗎?” “豪放怎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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