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是懂音樂,是個內行。這首歌,更是讓羅林對其刮目相看。搞原創的都覺得自己天下第一,很少佩服一些什麽人,特別是那些隻會唱別人寫的歌的歌手,更是入不了他們的眼。不過劉宇凡這番,卻是讓羅林大跌了一回眼鏡。這半個小時“寫”出來的歌曲,直讓他驚為天人!以其對流行音樂的直覺,足以斷定,這首歌一但推出去,迅速流行簡直是一定的。 而且,更為不可思議的是,歌曲居然真的很合自己的口味。他甚至隻哼了一遍那首歌的旋律,就不自覺地喜歡上了,有了一股演唱的衝動。這樣的感覺,即使是在自己搞創作的時候,寫出的那些作品裏,也很少有能帶給他的。 簽?還是不簽?羅林有些痛苦地閉上了眼睛,想著。 簽了,就意味著自己要放棄夢想中的漂泊生活,留下來給這個年輕的小老板打工,換來的,可能是功成名就,但卻沒有了任意飛翔的權力,飛得再高,也始終有一根線留在別人手裏。 可是不簽,自己還要這樣漂泊多久?自己已然快三十了,對於一個歌手而言,這已經是一個很危險的年齡,除非那些實力派歌手,否則已經是快過氣了。以他這樣的條件和名氣,能夠有這樣一家公司極力邀請,而且留的還是許多歌手盼望的京市,也算不錯了。 再次睜開眼睛,看了看手裏的歌譜,羅林心裏漸漸拿定了主意。 “雖然這家公司還不大,但這個劉總不簡單,他對流行音樂的感覺和作曲的天份,還要在我之上,這樣的公司,應該是有前途的。”羅林心裏暗想著,再次看著對麵的劉宇凡,那臉上的笑容,還有那期待的神色,一咬牙說道:“劉總,沒說的,我答應你了!” “哈哈哈,好!我等的就是你這句話。刀郎,哦不,羅林,你放心,加入我的娛樂公司,絕對是你這一生做的最正確的決定。”劉宇凡開心地大笑著說道,總算招進來一位實力派唱將。 看了看一直在旁邊沒說話的鈴花和曾毅,劉宇凡趁熱打鐵,笑著對他們說道:“你們二位的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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