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一)教室的歌聲(2/4)

帶我倆看的!


我最喜歡的就是去遊戲廳,所以每天放學不是我帶著他倆去遊戲廳,就是跟著他倆去錄像廳和台球室!每天玩個把小時之後開始把單車踩出高鐵的速度往家趕,生怕大人知道了!


自從初一第一個學期我們知道了,鎮上好玩的東西都要花錢後,暑假我們三個一起釣魚抓黃鱔去賣錢。都不讓大人知道,抓了以後弄個網兜偷偷放在田裏,天剛亮就騎車去給賣掉,然後回來把錢都交給陳明藏好!


那個假期倆月我們三個搞了700塊錢,當年的七百可不是小數目,竹三叔的工資一月420元!


有了這筆錢後,新學期我們三個買了二十幾本小說書,在學校偷偷租給同學看,兩毛錢一天, 我和金旺臣負責租書收書回來,陳明負責保管書和管錢,一天的收入穩定在5塊錢左右!


基本算是解決了我們的零食和消費問題,上個學期很克製主要是沒錢,每天從大人那討要的幾毛塊把錢玩沒了就主動回家了,可這個學期不一樣了有錢了呀!小零食不斷,遊戲廳敢買三個幣,錄像廳看碟子舍得快進了,台球室不到時間也舍得甩杆走人了。每天放學基本要玩個遍才回去!


這就導致了我們三個回去的時間越來越晚,每天回家都是天快黑透了才到家!我們為了不讓大人發現統一口徑是在學校寫作業!


我們在學校租書的生意,很快地就被初三的幾個學生發現了,那幾個學生就是所謂的學校一霸,那年代整體的社會治安不是多好,學校多少也些影響,那初三幾個人的小團夥叫個什麽“扇子會”,很有幫派的範。如果按現在的打擊力度看,反正涉黑了,嗬嗬,挺像那麽回事!


他們就從租我們書的同學手裏拿走了我們幾本小說,陳明跟個愣頭青一樣直接就去討要結果就被打了!


那我們是不能忍的,我們和金旺臣就叫上我們村其他幾個在學校讀書的孩子,每人買了一瓶北冰洋汽水,讓他們幫忙一起打他們,那時候沒有多大的事是一瓶汽水解決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來一瓶!


當晚我們七個約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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