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東西過來,其中是一個手機:“認識嗎?你的!昨天你拿到了丹藥之後,不是得意洋洋的告訴你父親,你已經得到了一批不錯的丹藥,找機會就給他送過去嗎?要不要聽聽你的錄音?” 魏誌清臉色大變,這牽扯到他的父親,他可是知道後果的。 這件事情和私自蓋屋子可是完全不同的,小了說,就是一件小事,但是既然公審了,那就麻煩了:因為這是盜竊軍用物資。這個罪行,幾乎可以一下子打翻他不說,就算是他的父親也要受到牽連。更重要的是,他真的打了電話,而他的父親……很是讚許他的行為。 這樣的證據,足以連他父親一塊整死。 那樣,他魏家就死定了。 “進入基地的第一天,你指揮後勤處的三輛軍用氣墊運輸車,私自將自己的行李物品送到營地,僅僅是你一個人的私人物品,就占據了足夠十噸的噸位,你不知道軍律規定,進入這裏,任何的私人物品疊加,不能超過一立方米,一噸的重量嗎?” “最重要的,你不知道凡是進入這個基地的所有人私人通訊器材必須登記,統一上交,交給聯合基地後勤總部管理,需要使用的時候,需要填寫申請才可以嗎?你的手機為什麽沒有上繳?” …… 魏誌清已經聽不到了,宋清楓直接拿出了他至少十幾條違反了軍律的行為,甚至包括他從後勤領取多了兩條香煙的事情都拎了出來。 這些事情,平時對他來說都是小事,但是到了現在,即便是小事,意義上也是一樣的:盜竊挪動軍用物資。那就是大事,既然公審了,意味著,對方打算拿他祭旗了! 他最怕的不是那些挪用普通物資的小事,最大的事情,還是在於那些丹藥上。他是軍人,自然知道盜竊軍用物資罪的規定,華夏盜竊軍用物資罪的論罪量刑,其中一條是按照價值來衡量的。而那些丹藥,隨便一顆,至少價值幾千萬是肯定的了……而他算是盜竊了十六顆,總價值最少也要達到幾個億了……這特麽比盜竊戰鬥機都嚇人。 他隻聽到了最後的幾句話:……盜竊數額巨大,罪行嚴重,情節惡劣,判處死刑,立刻執行! 甚至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麽被拖到刑場的……一直到槍口揚起對著他的時候,他才猛然清醒過來:“不要,不要,丹藥我可以奉還。不要……我會賠償,十倍賠償,不,百倍賠償我製造的損失。我認罪!從輕處……” 他的話沒說完,一聲清脆的槍響就結束了他的哭喊…… 秦若沒有多留,隻是通知宋清楓,這件事情,全軍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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