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六章絕地反擊(7)激烈辯護(3/6)

場。


“在你回答我即將問你的問題前,請保證誠實真實,否則將會因為你的虛假證詞接受相應的法律責任,你聽清楚了嗎?”王海洋嚴肅無比。


“是。”證人連忙點頭。


“你好,請問你叫什麽名字,你的職位是什麽?和我當事人是什麽關係?”汪海洋詢問證人。


“我叫張萌,目前在日照區政府經濟規劃部門上班,和莫區長一起負責圈地事宜的相關工作。我是莫區長的下級。”張萌有些緊張的說道。


“你是全程參與政府圈地工作嗎?”


“是的。”


“你還記得這個項目的征地金額在多少嗎?”


“5385萬元左右。”張萌說,“因為當時的投標書由我負責,所以記得比較清楚。”


“很好。辛苦了謝謝。”王海洋說,轉頭對著秦正蕭,“請問公訴方檢察官有沒有需要問證人的?”


“暫時沒有。”


“請我下一位證人出庭。”


同樣的話語,汪海洋嚴肅認真,“你好,請問你叫什麽名字,你的職位是什麽?和我當事人是什麽關係?”


“我叫李強川,是李家村的村長,負責配合政府協調村民進行土地轉讓,因為圈地和莫區長接觸過。”


“你為村名賣出的價格是多少?”


“5385萬3千元整。”


“謝謝。”


接著,下一個證人出庭。


“你好,請問你叫什麽名字,你的職位是什麽?和我當事人是什麽關係?”


“我叫吳琦,目前在日照區政府財務局上班,圈地的出納由我負責。”


“那你當初打入李家村官方賬戶金額是多少?”


“5385萬3千元整”


“好的,謝謝。”


汪海洋對著審判長說道,“審判長以及公訴方檢察官手上均有一份投標書,合同書以及財務出納的發票收據,證實日照區市政圈地金額在5385萬3千元整。和證人所言吻合。而至於,公訴方提供的,圈地項目成功後,陸續有220萬的圈地款分4個賬戶用了將近一個月時間流入我當事人的賬戶中,以控訴我當事人對此項目進行了貪汙。現在我需要再次請出證人李強川。”


審判長考慮了一下,對著秦正蕭說,“公訴方有異議嗎?”


“沒有。”


審判長答應。


李強川再次出庭。


“你好,李村長,如果沒有記錯,這次圈地的村名一共83家,每家都因為土地的麵積獲得相應的征地款。你是將5385萬3千元整全部都分發給了他們嗎?”


李強川沉默了一下。


所有人都看著他。


他視線似乎是飄了一秒,開口道,“是的。但是,在之前,莫區長私下找過我,讓我給每戶以安置房遷移費為由將征地款挪動一小部分,合計220萬,通過私人賬戶再打給他,為了安全起見,他給了我4個賬戶,還要求我一個月內,分批打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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