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上,幫她稍微報複一下吧!
陸漫漫死後的第八年。
我四十三歲。
莫家的江山打了下來。
我弟弟莫遠離繼承了統帥之位。
陸漫漫死後第十年。
我四十五歲。
莫遠離拿到了所有的兵權政權,統治著整個北夏國,民富安康。
那一年,我離開了北夏國。
我原本以為,我會輔助我弟弟,一直幫他鞏固著莫家的江山。
可當我再一次無意識的開車出現在陸漫漫的墳前看著陸漫漫笑顏如花的黑白照片的時候,我選擇了離開。
離開了北夏國,去了一個陌生的國度。
我沒有結婚。
但是我收養了一個女兒。
我總是在想,如果陸漫漫肚子裏麵懷的是一個女兒。
如果那個女兒還活著。
我也許會用盡手段,將她和女兒一起緊緊的桎梏在自己身邊,永不放手。
陸漫漫死後的第三十五年。
我七十歲。
胃癌晚期。
臨死前,我回到了北夏國,回到了文城。
我再次去看了陸漫漫。
看到她的黑白頭像,看到她已經被風吹華得有些模糊的照片。
我突然很想問她,如果當年,當年在帝都大學,在我們彼此親吻的時候,我如果不走,我如果掀開麵具告訴你,我是莫修遠,你會不會願意牽著我的手,一起……直到終老。
陸漫漫死後的第三十六年。
我七十一歲。
我的養女,將我埋葬在了,陸漫漫的墳墓旁邊。
墓碑上刻著:願永世陪伴在你身邊,直至,天荒地老。——陸漫漫其修遠兮。
------題外話------
宅不知道說什麽。
明天還會有翟安和古歆的上一世。
後天。
7號才會步入正文。
親們可以選擇不看,這隻是一個劇場版番外,就跟我們追的漫畫一樣,追著追著,就多了一些分支出來,和主線的關係說有也可以說沒有。
我隻是很想好好的講好這個故事,我沒想到會得到親們如此大的抵觸。
也許是我的安排不對。
我不應該把番外寫在正文裏麵,應該在文文結束的時候再寫。
而且我也知道,抵觸的人,也隻是因為真的很想繼續追下去,我的偶爾暴脾氣,還希望能夠得到你的原諒!
其他。
宅也不知道還能說什麽,情緒很亂。
我想我真的隻是希望你們能夠陪伴在宅的身邊,從今年1月開文至今,或許就會是整整一年的事情。
我會很榮幸,陪你們走過,春夏和秋冬。
小宅愛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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