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9日晴
今早10點左右我接到了一個報警電話,他是一個大概60多歲的男人,他說他在家殺了自己的43歲的啃老兒子,他所說的一句話讓我感覺他是一個有責任的人,他說他有罪。
我們迅速地出了警。
我們到達了他家,隻見他麵對著他倒在血泊中,渾身充滿傷痕的兒子,但是他是平靜的拿著電話,靜靜的給我們打電話,我們當時看到他就為他是一個變態,以為他是一個殺兒子的變態父親,但是仔細想想,他如果是一個變態父親的話,他應該不會這麽給我們打電話吧,我左思右想,想了又想還是想不明白,他到底是怎麽了?
我隻能平靜的對後麵的兩位小警察說:“拿手銬給他銬起來,帶回警局。”
我很平靜的對後麵的法醫說:“把他兒子屍體帶回去看看致命傷在哪。”
我又轉過頭對證物部門說:“你們留下來觀察現場,收集證物,帶回去驗證。”
我和柳青詞還有剩下的幾個人,上了警車,到了警局。
我讓那個六旬老人去到了審訊室坐下來。
我一遍一遍地問他:“你真的殺人了嗎?你為什麽要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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