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虧你們可以把這樣一個人,變**人崇敬的英雄,傳奇。”
“過獎過獎。”我淺笑道,“比起閣下一臉天真的笑容,令人作嘔的虛偽,我們家步殺要學的還真多了去了。”
印月麵色紅一陣,紫一陣,卻仍是掩去殺意,笑道:“嘴皮子誰都會耍,多說無益,還請兩位乖乖跟我們走吧。拖延時間的伎倆,區區在下還識得。”
我臉色一變,這個印月城府真是好深,不容小覷。步殺這一刻肯定被高手纏上了,不可能及時來援。祈然體內又有血蠱,半點動不得內息。
手槍……在這特殊時刻說不得也隻好派上用場。可是,偏偏不在身邊。
那麽現在能用來出奇製勝的隻有一樣。我慢慢將右手抬到腹部,左手也跟著無聲無息地握了上去。
那裏有一根外表看來和普通的手鏈沒有任何區別飾物。卻是我從六歲開始就沒有離手過的武器,也是真正保命的絕招。
我不想用它,雖然一直留著它,卻僅隻是一個習慣。也因為,不想哥哥永遠都獨自承受那些早該逝去的痛苦。
所以秦業那樣的侮辱我都可以忍受,隻因為我不想回到過去。也不想去汙染那雙,哥哥拚了性命才保護下來,依舊幹淨的手。
奇怪的是,此刻的我卻出奇的平靜,心中有個堅定的信念在告訴著我:不要退縮,不要害怕,因為你必須保護祈然和自己。
直到現在,我才意識到,三個月來我是真的變了。以前的傷仍在,會泛疼,卻不再痛入骨髓。因為這三個月來我學會了一件事——
想要快樂。
看到那些災民們絕望的臉,我想讓他們重新燃起對生命的渴望,於是我忘記了瘟疫的可怕,忘記了生命的渺小,全身心為他們忙碌著。
隻因為我想,所以就去做,然後便會快樂。
我驚訝的發現,以前的自己竟從未了解過身邊這些唾手可得的幸福。
而此刻,我心中想的隻有——保護祈然。
一直讓他保護的我,是時候做出回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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