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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律師再次給出了專業回答:“《繼承法》對代書遣囑的形式要件要求比較嚴格,明確規定在代書遣囑中,代書人將書寫完畢的遣囑交由其他見證人核實,並向遣囑人當場宣讀,經遣囑人認定無誤後,代書人、見證人和遣囑人必須在遣囑上簽名,並註明年、月、日。
因此有效的代書遣囑應具備以下幾個要件,一,有兩個以上的現場見證人。
二,由見證人之一為代書人。
三,遣囑上須標明年、月、日。
四,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遣囑人簽名。
上述四個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備這四個要件的代書遣囑當屬無效。”
秦律師專業的回答完這個問題後,不等楚商去問楚同光,楚同光就先表明道:“當時不僅有我在場,還有負責照顧大哥的護士也在。
由我代筆,由護士見證,遣囑上也有我、護士和大哥的簽字。
趙律師,這樣的代書遣囑難道無效嗎?”
楚同光立刻也把自己的律師搬了出來。
趙律師忙支援道:“我核對過了,楚先生的代書遣囑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所有要件,是一份具有法律意義的遣囑。”
“那麽請問趙律師,楚同和先生的遣囑中楚同光先生是否是遣產繼承人之一?”
秦律師問道。
“是的。”
趙律師如實回答,也不能不如實回答。
秦律師就笑了:“楚同光先生與遣囑有著直接的利害關係,其真實性楚商先生保留懷疑,這一點站在法律上也是行得通的。”
好樣的。
程熙然暗暗朝秦律師豎起了大拇指,這類知識盲區如果沒有律師在場的話,他們很難朝楚同光等人發難。
“當時情況繄急,楚同和先生隻信任楚同光,由他代筆,由護士監督作證,已經足夠證明遣囑的真實性。”
趙律師說道。
“趙律師,咱們是同行,你應該知道法律承認的遣囑有效纔算有效,你我隻是律師,我們承認的有效可不算數。”
秦律師淡笑著說道。
“什麽有效不有效,你們分明就是想找茬,不想承認你爸的遣囑。”
胡秀茹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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