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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莽莽林海(5/5)

的青壯賣給城裏的奴隸市場,換取大量金錢和獎勵。


城裏的人都是屬於奴隸主的,他們會在後脖頸處被燙上烙印,表明他們的生命屬於誰。有很多不願意依附於城市,不願意做奴隸的人,也有一些從城市裏逃出來的奴隸,他們在野外遠離城市的地方組建起零落的據點,城市裏的人稱他們是“野人”。城裏人從來都不承認野人有人權,可以隨意殺戮,捕捉和買賣。


女孩拉著男孩跪下來,用最正式的磕頭禮,“求求您,救救我們的據點。我們祖先說,我們永不為奴!但我們倆個可以獻上我們的忠誠和生命,一生為您勞作和戰鬥,求求您!”,抬起頭看向他們所指的方向,天邊有一抹淡淡黑色的煙塵在升起,目光裏有些寒冷。


在他的觀念裏:人是平等的,至少在律法上應該是平等;人的生命是可貴的,不應該隨意殺戮和買賣,那是野蠻人的行為!這世界不應該是這個樣子,這世界病了。既然這世界病了,那麽就應該治。問他怎麽治?他是一個簡單的人,手邊有什麽,就用什麽來治!於是,他想了想,“嗯!”,目前好像隻有弓與刀。


當然還有嘴巴,但是認真地想了想,他有些不擅長,還是算了吧!


思考一分鍾,他脫下臂鎧,拿起捕奴團的刀,用力劈了下去。“咦!”,鎧甲完好,但刀卻崩了個小口。然後,又用自己的螳螂刀和長刀對劈,“喲!”長刀很幹脆的斷了,切口絲般光滑!


野火拉起兩個孩子,給他們一人一把短飛刀,長刀太重他們拿不動,也用不了。然後指了指兩個被捆成粽子的人,讓他們在這裏守著,如果到夜裏他還沒有回來,那就處決這兩個俘虜,自己逃生去。


“這是我的命令,也是你們家人希望,這是成年人的戰鬥!”,最後一次檢查完裝備,將裝在籠子裏寵物們留給了這兩個孩子。轉身,消失在叢林的夕陽裏。


他,很簡單,在知道自己是死過一次的人,能再次活過來,其實已經是一個奇跡。對於死亡,自己保持敬畏,卻從未恐懼。過去的三百多個日夜,經常問自己,我為什麽還要活著?是為了尋回那些意識裏麵的“世界”,但那個世界不應該是現在這個樣子,他不喜歡。


他不能不管,如果連這個世界最基本的人性都不再理會,那麽他的活過來還有什麽意義?他絕不會,如同野獸般活著,不如死去!他想起了岩壁上的那句話,“向死為生!”


性如火,急如風,夕陽下,灰黑色鱗甲的幽光,在山石間,清澗旁,草木的深處,一閃而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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