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對策(1/3)

陳曉快速回到桌子前,重新拿起李東的日記,這本日記就是他最後的救命稻草。


拿起日記仔細閱讀後麵的內容,因為快結尾的關係,很快陳曉就看完了,發現裏麵還夾了一張紙條,紙條是由剪下的字拚接而成的。


紙條上麵寫著,


“想找到她麽?泰祥路,37號。”


看完後陳曉坐在輪椅上久久不語,雖然李東的日記不像之前流水賬似的清晰,但他已經通過日記後麵的內容,把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都搞清楚了。


李東之所以知道拋屍地點,是自己告訴他的。


日記裏寫到,自己在殺了於彤彤後,發現了李東在暗中觀察自己,然後他去了快餐店,並給李東留下了那張紙條。


李東去到拋屍地點,看到了於彤彤的屍體。


怒!傷!恨!


種種情緒在衝擊著他的理智,導致他並沒有發現站在他身後的陳曉。


等他再度醒來時,發現自己回到了車上,好像一切都是他的幻覺一樣,但內心悲傷,憤怒的情緒在告訴他,一切都不是幻覺。


他看了眼時間,發現已經過去許久了,他正要返回於彤彤的拋屍地點,卻發現警察已經包圍了那裏。


他看著手中的紙條,他知道僅憑這一張拚接的紙條說明不了什麽,而且在他看來,如果他報案的話,相較於陳曉來說,自己的嫌疑會更大。


因為正常人不會整日暗中觀察一個女人,哪怕他是因為喜歡,這太可疑了。


最重要的是,他對自己昏迷的這段時間發生的事全然不知,他不知道陳曉在這段時間裏對自己做了什麽。


但他可以肯定陳曉一定做了什麽,他想到了栽贓陷害,他懷疑陳曉在這期間做了一些事,讓警方認為是他殺了於彤彤。


想到這,他內心突然升起一股巨大的恐懼情緒,他知道如果陳曉真的那麽做了,自己沒辦法辯解。


因為自己的行蹤太可疑了,整日暗中盯著於彤彤,然後又知道於彤彤的拋屍地點,這兩點結合,再加上陳曉的栽贓陷害,自己就算跳進黃河也洗不清。


他快速驅車離開,回到家,內心的負麵情緒吞噬著他的內心,他知道如果陳曉真的像他想的那樣對自己做了什麽,那麽他的時間就不多了,可能天一亮警察就會上門把他帶走。


對於一個普通人來說,這件事太過沉重,他整晚都睡不著,想的全是自己被陷害後的場景,還有在一旁麵露得意的陳曉。


第二天早上,警察沒有上門,這讓他鬆了一口氣,他非常疲憊,他想休息一天,但他放棄了,因為他覺得自己突然休息可能會引起警方懷疑。


現在最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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