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真相?(2/4)

她在發現自己牽連到無辜人的時候,她一定是不能接受的,如果她真的這麽做了,又和殺人凶手有什麽分別?


所以她絕對不可能將計就計,她一定會勸陶佳琪去自首。


但這時候的陶佳琪會選擇自首麽?殺人可是死罪,還是三個人,她絕對不會。


這裏或許還有另一個原因,就像是三個人合起夥做生意,每個人的分工不同,其中一個人出了岔子,導致生意失敗,其他兩人認為是他出了岔子,理應由他來承擔責任和損失。


這個人會同意麽?


在陳曉看來是不會的,明明合夥做生意這件事是別人提出來的,現在出了岔子了,所有責任都推給他?另外兩人一點損失沒有,或者損失很小。


憑什麽?


他又不是故意的。


陶佳琪也許也是這麽想的,她本來生活的好好的,於彤彤突然上門,說起所謂的‘計劃’,現在計劃出了意外,而且是她也不想發生的意外。


這時於彤彤在提出讓她自首,這不是坑她麽?她怎麽會同意?


還有就是像陶佳琪在筆錄裏描述李東一樣,這時候的她已經殺了三個人了,再多殺一個對她來說其實沒太大關係,所以她趁著於彤彤失神的時候,偷襲了於彤彤。


又或許陶佳琪在綁架三人後,是臨時起意故意殺了這三人,因為在於彤彤的計劃裏,她們三人最後是要自首的,她不想自首,不想進監獄,她還有大好年華,而且還有三百萬現金,所以她不想自首很正常。


這樣做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嫁禍陳曉的這個計劃更加真實,畢竟殺人手法和幾年前的案件是一樣的。


這樣做的結果和第一種可能的結果是一樣的,於彤彤接受不了,所以她殺害於彤彤。


當然還有最後一種可能,這種可能就比之前兩種可怕得多得多,那就是在於彤彤上門提出這個所謂的計劃時,陶佳琪就已經想好了一切,殺害三人,再殺於彤彤。


這樣做也許是因為她恨極了陳曉,也許是見財起意,畢竟以她的條件,一輩子都攢不了這些錢。


如果真是最後一種可能,那陶佳琪這個女人就太可怕了,從結果來看,她幾乎成功了,她唯一沒想到的就是李東有寫日記的習慣,畢竟這個時代,大多數人都不會寫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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