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補十月十一號章節一(2/3)

就算李良一直拖著,拖到上麵不追究這次的事件,他也不會有什麽好結果,他會慢慢被眾人排擠,進而滑到警隊邊緣。


畢竟沒人希望自己手下或者同事有這麽明顯的野心,而且所有人都知道怎麽對待這種野心極大的人,要麽完全不得罪,要麽就是一下按死,不然等他爬上來,那一切都不好說了。


而不得罪又是不可能的,畢竟上麵都釋放了這麽明顯的信號了,沒人會這時候和李良交朋友的,何況他隻是個新人而已。


既然是這樣,李良接下來的行動就比較好猜了,他要是還想繼續做警察就必須要‘自救’,自救的方法很簡單,就是調崗,在銀市這一畝三分地他是混不下去了,隻能去其他地方。


而想要去其他地方,首先他必須要做的就是為自己‘正名’,不然沒有地方會要他的。


正名的方法隻有一種就是把這次的案件按他說的‘坐實’了,這樣一來雖然所有人都知道他目的不純,但起碼他明麵上是說得過去的。


有了這個麵上說的過去的理由,他再申請調崗,到時候誰也不能說什麽,因為這東西是內心的想法,誰都沒辦法證明。


就像孔融讓梨這個典故一樣,誰能保證他一定是因為孝順才這麽做的?


萬一他是想通過讓梨這個動作來獲取更多的利益呢?


孔融算準了他讓掉這個梨他的父母一定會表揚他,甚至給他更多的好處,所以他才這麽做。


但明麵上所有人隻能說他這麽做是孝順,一旦你對這個動作有所懷疑,那麽錯的不是孔融,一定是你自己,所有人都會說你是因為內心幽暗才這麽想的。


也就是說李良現在的目標是陳曉,他想讓陳曉犯罪,隻有陳曉被證明有罪,他的目的才能達到。


但王文軒呢?李良找找王文軒幹什麽?


楊樹皺眉想了一會兒,他想到了一個可能,雖然還不能確定,但他認為自己猜的這個可能很有可能是真的。


李良想讓陳曉犯罪是天方夜譚,陳曉又不是傻子,他知道警方現在盯著他呢,他怎麽可能頂風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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