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0章 約法三章(3/4)

聲對林青說道:“老婆,不要多想了,把這一切交給我就好。”


林青感激的朝他點點頭,“我去喊媽吃飯。”


說著她站起身來,向沈玉荷的房間走去,到了門口,她不由深深吸了一口氣,努力讓自己心情平靜,敲了兩下門,然後揚聲喊道:“媽,吃晚飯了。”


沈玉荷沒有回答,而是廖思思將門打開,笑著對她說道:“林姐,進來吧,沈姨有話對你說。”


林青心中很是不安,但還是走進去,看到沈玉荷坐在床邊,手裏拿著一張紙。


“媽,公司裏的事,是我瞞著您,對不起。”她主動開口道歉,該麵對的還是要麵對的。


“真的感覺對不起我嗎?”沈玉荷望著她,有些不相信的問道。


“媽,我是怕您擔心。”林青忍不住為自己辯解,看得出沈玉荷還在為這事生氣。


“怕我擔心,就在這張紙上簽名吧。”說著沈玉荷將手中的紙遞給廖思思,然後廖思思又遞給林青,她有些為難的看著林青,好心的解釋道:“幹媽也是為你好。”


林青接過紙,看到標題是:“婆婆沈玉荷與兒媳林青約法三章。”


下麵是約法三章的具體內容,第一條,要保持上班時間電話暢通。第二條,每天上班時間不得超過四個小時。第三條,若是胎兒出什麽事,立刻接觸婆媳關係。


最後一條才是關鍵,看完,林青不由大吃一驚,什麽叫接觸婆媳關係,是指沈玉荷不承認她這個兒媳麽?還是暗示她要和慕離離婚。


她望著沈玉荷,眸中充滿了不解和痛苦,非要寫的這麽嚴重麽。


沈玉荷似乎看出她的心思,鄭重的問道:“我的話都在紙上,簽不簽隨你的便。”


林青不由為難了,簽下,誰也不能保證會有什麽意外發生,畢竟世事難料,即便是她也不想的,而且上班時間不能超過四個小時,人家正常上班都是八個小時,她卻隻有一半的時間,這也就罷了,難道若是胎兒有什麽事,她就要被趕出慕家麽?這些年的慕家媳婦就白做了?


若是不簽,隻怕現在沈玉荷就不會不認她這個兒媳婦。


豈不是稱了廖思思的願,隻怕這件事跟她的慫恿也脫不了關係。


她就知道她一直對慕離心懷不軌,巴巴的上杆子認沈玉荷為幹媽,把慕家當成自己的家,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但是現在不是指責誰的時候,是她必須給沈玉荷一個態度。


為了慕家的和諧,林青沉思片刻,覺得還是應該在紙上簽字,這樣才能給沈玉荷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