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天理不容(3/4)

斬不赦!”胡老頭背轉身走向陷阱那邊,冷冷的丟下一句話,“你等下直接回醫館那邊睡覺去吧!今夜念在你的情麵上我饒了她,這違背了我身為道士的職責,我在三天之內不想再看到你,你也莫要再來煩我。”


“難為你了,謝謝。”


我能說什麽呢,隻能對著他背影抱拳致謝。


確實,替天行道是道士的職責所在!按天理而言,一切靈魂在離開死亡的肉身後,七天之內都必須斬斷前緣,進入輪回,轉世投胎。


這是每一個靈魂都知道的天理,偌若七天之後,還抗拒輪回召喚,執戀人世間,那便會淪為孤魂野鬼。這些孤魂野鬼喜居陰邪之地,久而久之,沾染山林瘴氣什麽的,加上自身異變,就會變成為禍生靈的厲鬼。


所以,從天理上說,道士在遇到這些孤魂野鬼的時候,有超渡或斬滅的職責。


說到這裏,或許眾看官會生出一個疑惑來——之前對待娘娘廟和監獄裏的鬼魂,我們都好心作法超渡,為何到了此處,我們的態度卻傾向於打擊,甚至斬滅呢?


其實,這當中有個道理要跟大家講一下:


正規道士在布下陷阱,準備消滅某種邪靈的時候,一般都會祈告於天,讓老天爺幫忙監督,不讓那些善靈靠近陷阱,以免誤傷。所以,在祈告於天後,一切靠近或被陷阱抓住的靈魂都會被視為是老天爺特意放過來,應當被殺之物。


天意如此,理應格殺勿論!


——這就是我們一開始見著白衣女鬼時,都會把她當作打殺對象,而不是超渡對象的原因。


明白了這個道理,你就理解胡老頭為什麽不滿意我的做法了。


畢竟,我的做法是犯了大忌的!


俗話說:倒行逆施,是要遭天譴的!


像我這樣逆天行事,不知道會遭受什麽惡報?


管它的,老子跟從內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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