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試用期結束還剩半個月的時候就被陸怡勸退了,走的時候主張了一個月的工資補償,當然了,陸怡沒答應。
沒想到離職一個星期後,又不知道從哪裏拿到了自己的考勤記錄和工作日報截圖,跑去社保局申請了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仲裁。
按照勞動合同法,孟祥一個月工資三千五,五穀豐登要賠償他大約一萬零五百元。
陸怡忙活了半個多月勸退談判給公司省下來的勸退費,這一次就得賠出去十分之一。
陳瑩想硬氣的說一句自己犯的錯自己承擔,可是錢包不允許。
能力上的不足尚能通過努力來彌補,但經濟上不足,那就真的沒辦法了。
縱然知道是必敗的官司,陸怡還是找了五穀豐登的律師顧問支招,三人的律師團隊把孟祥遞交到社保局的仲裁資料翻來覆去研究了一個星期,最後得出結論。
這場官司,他們必敗。
唯一的出路是爭取庭外和解。
開庭前一天陳瑩緊張的一晚上沒睡。
人生前二十三年她經曆過的最大的場麵就是大學時候在電腦城買了一台筆記本電腦,店家幫她把LINUX係統換成WINDOWS,換完之後就告訴她電腦壞了。
要麽加錢換型號,要麽把這個她從頭到尾碰都沒碰過的壞電腦帶回家。
然後陳瑩就打了110。
做筆錄、維權。
但是那些和作為被告方唯一的代表上法庭相比,好像還是太小兒科了。
律師顧問開庭這天並沒有來,來的是之前和陳瑩一起分析資料的兩個小徒弟,跟陳瑩一樣都是沒自己上過庭的新手。
“開庭之後我要說什麽?”陳瑩問。
小律師回答:“你就隨機應變吧。”
開庭的小會議室門口,陳瑩遇到了孟祥。
他是一個人來的,看到陳瑩笑得自信又嘲諷。
“早跟你們說了賠我一個月工資就行,現在好了,非要賠三個月工資,真不知道你們在想什麽。”
小律師似乎想說些什麽,但是經驗不足,鼓氣往前邁了半步然後吐了一口氣又縮回去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