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他們倆。 以前不也是他們倆這樣經常在一起嗎? 楚歌忍不住的回想,她和秦風最初是怎麽相識的呢? 街邊,湖邊還是山上? 英雄救美還是美女救英雄? 她突然想起,好像是一幕美女救英雄的戲碼。 當日秦風和肖鈺出行,被一夥兒蒙麵人襲擊,圍在當中。 她當時剛好經過,便順手救下了他們,並幫他們順便教訓了那一幫歹徒。 後來才知道,原來那夥歹徒其實是認錯了人,他們也算是遭了一場無妄之災。 他們三個人從此便認識了。 當時肖鈺和秦風都想讓她做他們的侍衛,護衛他們的安全,可是她立馬就拒絕了。 她的家其實也在這裏,她自然是回家。 而且以他們家的地位來說,她是不需要去找一份侍衛的活來養活自己的。 父母也不會同意她這麽做。 想到這裏,楚歌突然想起自己從大漠回來的原因。 她很小的時候便被送去了大漠,跟著一個叔父生活,那個叔父請了人教堂哥他們學武,於是連帶著她一起教了。 原本以為自己會一直在大漠生活,沒曾想,一個月前家中突然來信,說父親病重,召她立即回來。 收到信,叔父立馬派人用最快速度送了回來,卻在進門時發現,父親正精神矍鑠的站在門口等著她,歡迎她回家。 之前跟著叔父和堂哥他們也跑了一些江湖的她,看到父親的第一感覺就是:有陰謀。 果然,很快,父親的狐狸尾巴就露出來了。 原來,隨著父親的官位越來越高,想要的也越來越多,他要招攬更多的人成為自己的麾下,也需要通過一些手段跟他想要合作的人達成合作,形成利益共同體。 而聯姻就是這其中的最好的一個方式。 無錯小說閱讀,請訪問 閱讀最新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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