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十二點,傘店。「^追^書^幫^首~發」 我跟二叔麵對麵坐著,開著燈。 “把左手伸出來。” 我依他的話,將左手伸了出去,二叔在我的手上寫了一個“火”字。 “火?什麽意思?” “不用問那麽多,到時候你自然明白。”說完,二叔咬破手指,在我的手上點了五個血點,將火字圍在其中,然後閉上眼睛,嘰裏咕嚕念著什麽。 他念的咒語我聽都沒有聽過,不知道是什麽咒了。 等二叔念完,他看著我說:“可以了。在接下來的三天之內,你有三件事不可以做。” “那三件事?”我問。 “一,不可以跟女人共寢。” 這個太容易了,我光棍這麽多年了,上次一摸女生的手還是上小學的時候,就算我想跟女人共寢都不可能吧。這一件事我就跳過吧。 “二,不可以吃葷。” 額……我這個人還是喜歡吃點豬肉啊,牛肉啊之類的,最愛吃的就是夫妻肺片,那味道,美極了。三天不吃,嗯,也不是什麽難事,三天我就吃青菜蘿卜,就當養生好了,沒什麽了不起。 “三,不可以碰水。” 什麽?這,就有點強人所難了吧。 不可以碰水,意味著我就不能洗澡、洗臉、漱口,那會很麻煩的。 我問:“洗臉可以嗎?” 二叔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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