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會聽不見。這一係列的聲音,加上我威脅的話,隻要在大腦中稍微一過,就能想到,我是在幹嘛。 秦烽和寧景不約而同地朝著我的方向看來。 沾滿鮮血的臉上,表現出的,是同樣的震驚。 再一次,他們異口同聲,"立夏,你幹什麽,趕緊把玻璃放下!" 我像剛剛他們對我一樣,對他們的話充耳不聞。 反而將玻璃,更加用力地往脖頸裏壓了壓。 一絲涼意從玻璃與皮膚接觸的地方傳來,我知道,他們已經能看得到,有血從我脖頸滲出。 我就是要告訴他們,我並不是在開玩笑,而是真的說的出,做得到。 "你們兩個不是很厲害嗎?你們繼續啊!你們不是很恨對方嗎,恨不得把彼此千刀萬剮,那你們可以同歸於盡啊。"我梗著脖子,對著他們嘶吼,"正好,我也已經不想活了,咱們三個一起,黃泉路上剛好有個伴。" 我不是真的想他們兩個去死,我也並不是真的想去死,畢竟我還有媽媽,身上還有責任,人不能總是為自己而活,不能活的太自私。 這隻是我,為了能夠阻止他們兩個,在已經無計可施的情況下,能相出的唯一辦法。 要想讓一個人聽你的話,就必須拿著他最重要,在他心中舉足輕重的東西或人來作為砝碼。 就像之前秦烽假意對付我時,同樣假意控製我媽媽一樣。 而在寧景和秦烽心裏,我不敢說我在他們心中占據的是第一的位置。 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在他們兩個心中的地位,都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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