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我們來到檔案室找那份卷宗,這次王大力也來了,他說新年不開店,好久沒跟我一起查案了,很懷念那種感覺!
我之前看過這裏的檔案,爺爺參與的最後一個案子編號為nX-984451,我按照麵的年份一直往後查,發現99年1月左右,缺失了一份檔案。
果然如我所料,卷宗沒了。
黃小桃說道:“既然後麵的檔案順序都對,說明這份檔案是事後被拿走的,檔案室管理嚴格,取走檔案一定會有登記的。”
我立刻道:“找找吧,誰幹的!” 調閱記錄需要很高的權限,我們給鄭局長打了電話,他在電話裏把我們調侃一番,說我們大年初一竟然在做這種事,然後回應:“我會給檔案科打個電話,準許你們進
去查閱兩個小時,不過有言在先,查歸查,新年期間各部門人手緊張,不要搞出大動作。”
黃小桃感激地說:“謝謝鄭局。”
隨時我們來到檔案科辦公室,20年前的記錄原件已經銷毀,數據全部被錄入電腦,然而當我們在其搜索的時候,發現半點記錄也沒有,它像憑空消失了一樣。
我問道:“誰有這個權限擅自拿走卷宗?”
孫冰心說:“整個市局隻有一個人,我爸!”
銷毀檔案的是孫老虎自己?這讓我們不敢相信,難道因為那是他的黑曆史,所以不想被人看到?可是據我對孫老虎的了解,他不是這種心胸狹隘的人。
遺書說‘不想傷害到我’,當時我才兩歲,怎麽可能傷害到我,難道說這案子會與我的身世有關?不,這也太扯了吧!
討論來討論去,也得不出一個結果,黃小桃歎氣道:“看來隻有問一個人了,孫頭的好朋友——程廳長!”
我們打電話給他,無人接聽,又打到他辦公室,他的秘書稱他正在作新年的匯報工作,稍晚一點會打給我們。
我們閑著也是閑著,沒理由大年初一去辦公室坐著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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