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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7章富豪發家史(張遠洋冠名)(4/4)

p; 檔案上寫著,這林誌興啊,初中就輟學了,在三十歲的時候,還是一個普普通通的    賭場小馬仔,因為盜竊罪,還蹲過一年班房。    檔案還記錄過林誌興的審訊實錄。    從審訊實錄裏的種種跡象來說,這個林誌興,是一個十足的慫包、膽小鬼。    他多次參與打架鬥毆,但是……每次打架,他總是第一個跑路的,被道上的人十分瞧    不起。    甚至還有人給林誌興起了一個外號,叫“林誌軟”,意思就是這個人脾氣、秉性太軟    弱了。    除掉軟弱,這林誌興智商也不高,他之所以犯了盜竊罪進去,就是因為偷了賭場客    人的包——他一個賭場馬仔,偷賭場客人的包,這事,能是正常人辦得出來的嗎?    一個初中輟學、混跡賭博場的小馬仔,腦子不聰明,蹲過班房,無權無勢,膽子還    小,而且沒有了年齡優勢,三十歲一事無成,這樣的人,幾乎毫無前途可言。    很多從賭場裏打拚出來的人,靠的都是腦子活、下手黑、會來事,這林誌興,跟這    些優點,完全不沾邊——他是怎麽成了現在川西地下賭場最大的老板之一呢?    從檔案上看,林誌興在三十七歲發跡的,他不知道從哪兒弄來了一大筆錢,打通了    關係,在川西開起了一個場子!    一般要開一個賭博場子,打通關係、開場子雇人,購買機器、設備等等,這些花銷    加起來,在當時沒個一兩百萬,下不來。    一個賭博場的馬仔,是怎麽弄到這筆錢的呢?    這還得從林誌興三十六歲的一次報警,說起。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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