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姨奶奶說道:那四個人交出去了,鐵定得死。 我點點頭,說道:沒錯——那人皮蠟人“兔子”,如今怨氣爆棚,那四個仇人到了她麵 前,那自然是仇人相見,分外眼紅,殺人都是輕的。 那宋彬一家七口就是個例子啊,他們全部變成了蠟人,死在了鬼子林裏。 “這不就是了。”小姨奶奶攤開雙手,說道:這明擺著交人出去,人就得死,我能交嗎? “怎麽不能交?”我說。 小姨奶奶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說道:我雖然是神秘機構的人員,但說到底,我首先 是一個警察,警察的職責是什麽? “辦案子!” “守護!”小姨奶奶說道:在和平年代裏,我們警察的指責,是保護一方安寧,保護 老百姓的合法利益!兔子要求的那四個人,都夠不著死刑吧? 我說道:這四個人的道德,都有很大的虧欠…… “那也罪不至死啊。”小姨奶奶說道:遺棄嬰兒在法律條文上的定罪啊,需要我給你 普法嗎?隻有把嬰兒遺棄在荒無人煙、惡意導致他死亡的,才會被判故意殺人罪, 那兔子的父母,把兔子遺棄在孤兒院裏,最多也就是個遺棄罪,判五年以下的有期 徒刑! 她接著說:再說那個打瞎了兔子一隻眼睛的孤兒院小孩,她是故意傷害罪,但她當 時年齡肯定沒滿十四歲,承擔的責任很小,至於那個孤兒院院長趕走瞎了一隻眼的 兔子,也沒什麽太大的罪——因為那兔子當時已經有七八歲了,有“溝通、自我行為” 的能力,院長也沒有撫養義務,並不判罪。&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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