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那倒也是。
白毛屍對付重孽的手段就三個,要麽用拳頭砸,要麽用腳踹,再不然就是用牙咬。
這一套行雲流水的街頭鬥毆動作,簡直是絕了,我都以為這人是活過來了,壓根不像是冤孽。
與它相比,重孽的手段就簡單多了。
重孽張開雙臂,緊緊的抱住了白毛屍,身上的觸須瘋狂扭動著,從底下浸出來的粘液跟活了一樣......做個靠譜點的比喻吧。
那些泛綠的粘液就像是墨汁,白毛屍身上的白毛就像是宣紙。
它隻在邊上輕輕潑了些“墨汁”,那種純粹的顏色,就開始迅速攻占白毛屍這張宣紙了。
白毛屍不是善茬,但它確實鬥不過重孽。
在身上的白毛漸漸被染成綠色的時候,白毛屍捶打腳踹的動作越發無力了,像是把身子裏的力氣用光了一樣,手腳都是軟綿綿的,打在我身上可能都沒什麽感覺。
看見這一幕,我跟七寶倒是覺得理所當然,但胖叔跟易大喜神則顯得有些意外。
“不會吧?!”胖叔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的看著輕輕抽搐的白毛屍:“老四這麽容易就被人收拾了?!”
“很正常啊,這怪物連七年之癢都熬過來了,還有什麽擺不平的冤孽?”七寶咂了咂嘴,把我剛才的說辭重複了一遍,又感慨的添了幾句:“再說了,白毛屍不是速成的嗎?鬥不過它也很正常。”
“不正常。”
易大喜神咬了咬牙,說:“我招起來的屍首,有多少能耐,我心裏有數,別說是拿來對付冤孽了,就是讓你們對上它,不敢說穩贏,至少也能搞你們一個兩敗俱傷......”
聽見這話,七寶沒吱聲,回頭看了我一眼。
“我信。”我點點頭:“白毛屍身上的屍氣很重,不是普通冤孽能帶出來的,想要擺平它確實不容易。”
易大喜神沒再解釋什麽,猛地一抬手,重重的敲了一下喜神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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