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池歡偏過頭,看向身旁的男人,好半響,她才張了張口,問道,“我不明白,這是什麽意思。”
他回答得輕描淡寫,“為了避免你下次再讓我帶著我所有的東西滾,你搬到我的地方來。”
“我沒說我要搬家。”
墨時謙看著她,“你打算一直住在那個不到兩百平的公寓?”
“為什麽不可以?”
他淡淡的道,“太小了。”
的確是太小了,住她一個人還可以,再加一個男人,便顯得擁擠了,尤其是對長期獨居的男人而言。而且別的都可以沒有,但池歡的公寓隻有一個書房,他工作的時候需要獨立的安靜空間。
“我們可以不住一起。”
“我要跟你住在一起。”
好半響,池歡怔怔愣的看著他,突然笑了下,“你找律師替我爸打官司,你找關係花錢花心思替我擺平緋聞……我好像沒什麽說不的權利,墨時謙,這算是我把自己賣給你了嗎?”
他眉梢挑起,“賣?”
“你養我,我陪你睡,我們又沒有感情,這不是賣是什麽?你還換別墅給我住,這不是金屋藏嬌嗎?”
這就是娛樂圈金主和女星的標配。
“你想讓我養,也沒有問題。”
至少在目前為止,她還不是他養的,除了在西山公館那邊臨時住了幾天去買東西花了他的錢,其他的時候,她基本沒花過他的錢。
墨時謙看著女人巴掌大的小臉,淡淡的道,“找律師替你爸打官司,替你擺平麻煩,是我身為男人的義務,想要你跟我一起住,是我身為男人索要的權利,我以為這很公平。”
池歡看著他英俊淡漠的臉,視線有幾分恍惚。
或許沒有感情的男女關係,本質就是交易,交易就是賣。
她原本要的,也就隻是穩定的契約關係,他已經給了她。
最後是墨時謙將他從車上打橫抱了下來。
她看著他近在咫尺的臉,“我的行李沒收拾過來。”
“我把你留在西山公館的東西都帶過來了,其他的我明天安排惹收拾。”
墨時謙將她直接抱回到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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