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巴!民法第840條規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家庭法院提出申請’,你知道離婚需要滿足哪五個條件嗎?”
一打開大門走進房裏,赫俊就聽到有人急不可耐地大喊出聲。正尋思著這聲音傳來的地方,眼前就出現了雙手捧著民法典的真心。
我哪兒知道。
就算現在立刻出發,都不能保證一定能在真心希望的時間點抵達辦公地,哪還有工夫在這兒笑嗬嗬地胡侃呐。看不下去的赫俊開口道:
“允書。你要遲到了。快點……。” CXDJ
“1,配偶者有不正當行為的;2,配偶者惡意遺棄另一方的;3,遭受配偶者或其直係親屬的嚴重的不正當待遇的;4,本人的直係親屬遭受配偶者的嚴重的不正當待遇的;5,配偶者生死不明長達3年以上的;6,其他導致婚姻難以維係的情形!是不是很神奇呀?我完全沒想到,原來法律這麽有趣呐!以前怎麽不知道這一點呢?”
真心咋著舌,繼續埋頭於手裏的民法典,感歎著新接觸到的知識點。
赫俊好說歹說才把死死抱著民法典不肯撒手的真心勸上了保姆車。
她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狂熱,甚至把民法典帶上了車,繼續研讀了起來。赫俊不由暗自長歎:
要是能把這勁頭用在研讀劇本上,大概就不會被大家戴上爛演技的帽子了吧。
赫俊長踩油門,透過車內後視鏡瞄了眼真心。他發現真心近來似乎並沒有專注於演員的本職工作,反而更加醉心於頂多持續半年的“律所秘書體驗之旅”。
這家夥,再這樣下去該不會連自己為什麽要去律所工作都忘了吧?
赫俊一路上都在透過車內後視鏡觀察後座的真心。見她一直嘟囔個不停,似乎打算把民法典裏麵的法律條款全部背下來一樣,赫俊十分介意地皺了皺眉,終於決定說出縈繞在心底的話。
車子剛駛入Always律所所在的瑞草洞某建築的地下停車場,赫俊便悄悄地開了腔:
“允書呀。”
一直埋頭於民法典的真心,忽閃著亮晶晶的眼睛,望向了車內後視鏡。
“嗯,歐巴!有話要跟我說嗎?”
當赫俊的視線撞上真心那雙無比純真的目光,他隱約感覺自己的良心受到了譴責,不過該說的話還是得說啊。赫俊隨即開口道:
“也沒什麽,就是……你會不會太努力了點啊?”
“努力?”
真心詫異地歪了歪腦袋。歪個頭都能美成這樣,看來韓國第一美女的稱號真不是白叫的啊。
“我就覺得吧,反正在這兒工作個半年就得重新做回你的老本行了……犯得著這麽努力嗎?”
“什麽?”
“我是說,你沒必要拚命去讀那本厚厚的書。隻要大概了解一下律所秘書都是怎麽工作的就……。” CXDJ
“歐巴!你說什麽呢?!”
打開車門正要下車的真心瞬間瞪圓了眼睛。
見真心唾沫橫飛地衝自己發火,赫俊頓時慌了神。
她撅起的嘴巴跟機關槍似的,“突突突”地說個不停:
“都快被人黑成翔了,還沒搞清楚狀況嗎?這件事關乎我的演藝人生!難道你不知道我為什麽在宣布暫時隱退之後還要開始這份工作嗎?再瑣碎的細節都馬虎不得!”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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