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腳石,真是夠了。
怎麽會有這麽離譜的劇情,蒲鬆齡的《聊齋誌異》都不敢把女狐狸寫成這樣。
沈時勉躲著聽牆角,他從來隻知道王沛之的戀愛腦事跡,卻從來沒有親眼見過,感情人家不喜歡啊,又是謠言?
也是啊,人家王沛之要什麽有什麽,總不能因為家庭壓抑不自由而喜歡江洵吧?
這也太離譜了,成立嗎?
難道她媽媽不讓她吃辣條?
附近有一輛電動車打著喇叭經過,聲音刺耳,沈時勉揉揉耳朵聽見了王沛之鏗鏘有力的聲音。
“我有自己喜歡的,我為之付出十幾年,永遠得不到盼不到。”
“現在我終於可以去追求了。”
“怎麽會是你?”
*
沈時勉邊往回走邊思索王沛之的話,戀愛腦轉化的太快他吸收不了。
十幾年?媽耶。
現在終於可以去追求了?
誰啊?
霍昂背著包站在路邊,相跟的朋友們坐著吃夜宵,而他並不餓,不知道在思考什麽。
沈時勉突然腦子一短路,連跑帶跳地衝著霍昂跑過去,“我去!我去!”
“霍昂!王沛之暗戀你十幾年!”
……
——
誤會開始??自我攻略開始??
霍昂是個挺自戀的人……e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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