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婚情緩緩:沈少請勿靠近 > 章節內容
葉箏在獄裏服刑的時候,曾經看過一段話。首發 大意是說,人不會苦一輩子,但總會苦一陣子。當日子艱難到極限的時候,它就會慢慢好轉起來,因為已經沒有繼續壞下去的餘地了。 葉箏覺得,此時此刻的她簡直就是這句話的真實寫照。 從蘇恬那裏得知孩子已經離世的時候,她覺得天仿佛都塌下來了一樣,人生已經看不到一點意義,如果那個時候讓她直接死掉,她非但不覺得難過反而會覺得解脫。 可現在她隻覺得慶幸。 慶幸那個時候沒有一時衝動就了結了這一切,否則她真的要永遠的失去她的孩子了。 回家的路上,經過一家書店的時候,葉箏進去買了一本《收養法》。 以葉箏對蘇恬的了解,她既然會編謊話想要瞞天過海,那麽就說明她根本不想把孩子還給葉箏。蘇恬的丈夫梁源家也是很有錢的,如果他們打定主意不把孩子給她,那麽她就打算用法律來解決,無論是起訴還是報警,她都一定要把自己的孩子要回來。 蘇恬目前應該還不曉得她已經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而葉箏也不想打草驚蛇,梁源在社會上人脈廣泛,如果把他們激怒了,沒準他們會采取什麽極端手段。 在此之前她決定先好好了解一下各方麵的法律法規,並且找一找自己的優勢,如果將來真的要對簿公堂,那麽她能有點準備和底氣。 晚上吃完飯,葉箏便坐下來開始仔細研究起了收養法。 由於她是未婚生子,所以當時無法將孩子給生父撫養,而她又沒有去找葉婉心,最終隻能聯係當時跟她關係最好的蘇恬。而蘇恬很同情她的遭遇,於是便答應替她撫養孩子,一直到她出獄為止,而在她服刑期間,孩子在蘇恬家的一切費用,都會在她出獄後一並付給蘇恬。 為了日後能說得清楚,他們當時還簽過一個協議,那份協議葉箏也一直小心翼翼的保留著,如果真的要鬧到打官司的地步,那麽那份協議應該會起到很關鍵的作用。 從收養法上來看,隻要她能夠提供自己的經濟收入,確保自己所處的生活環境對孩子將來的成長有利,不會造成不良影響,那麽她是可以奪回撫養權的。畢竟她和蘇恬之間的送養是有過協商簽字,而且她又是孩子的生母,從這一點來說,她奪回撫養權的可能性甚至可以說很大。 這麽一想,葉箏瞬間有信心了許多。 現在隻要她能有一個收入可觀的工作,再找機會換個好一點的房子,那麽就有十足的把握可以把孩子要回來了。 隻是到那一步,恐怕還需要請一個律師。 律師…… 一說到這個職業,她便下意識的想到了那個麵色冷然,沉穩淡漠的男人。 葉箏連忙搖了搖頭,她絕對不能讓沈寂北知道這件事,不然以沈寂北的性子,甚至還有可能助紂為虐去幫助蘇恬。 * 第二天中午休息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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