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頓時緊張起來,支支吾吾道:“我想是這樣的。”
法官:“請檢察人員宣讀證人證詞。”
檢察官:“證人:方強,明新中學安保人員。證詞:當時沒有注意有校外人員進入學校,後來接到校領導電話,讓我們攔下要出校門的三男一女。剛放下電話,我就看到有三個男的和一個女的往校門口這邊走來,其中兩個男的一邊拉住那女生胳膊,另一個男的走在最前麵。我跟王凱(保安)當即上前給攔下。我問你們是幹什麽的,怎麽進的學校。最前麵那男的說‘你給老子滾開,少管閑事’。這時校長也來了,還來了幾個老師。我正想上去給那目中無人的小年輕一點顏色看看,結果被校長攔下。校長跟那男的說你拉著這位女同學幹什麽?那男的指著女的說:‘她打了我妹,把我妹打住院了,我帶她出去跟我妹道歉,你們學校少管,這是我們之間的事情。’校長說:‘你是李文卓的哥?’那男的說:‘是。我還要找她家長來,肯定要有個說法’。校長說:‘林秀芝打了李文卓是不假,但李文卓也有錯在先,而且我們學校也批評教育了林秀芝。’李文勝說‘這不行,光批評教育肯定不行,必須得道歉。你不是校長嗎?我認識你,你還到我家喝過茶。’校長問林秀芝‘那你是要你家長出麵解決嗎?’林秀芝點頭同意。校長說:‘好吧,但不要傷害這位學生,家長來談也好,盡快把事情解決了’。於是我就放他們幾人出了校門,自始至終,那女學生也沒說什麽話,也沒有發現有明顯的反抗。”
檢察官:“證人:王開輝,明新中學校長。證詞:那天中午,我在辦公室正準備去吃飯,因為我們學校屬於半寄宿學校,學生老師的中午飯都在學校吃。這時,他們一班的語文老師帶著個學生來到我辦公室,那學生說他們班上的一個女同學叫什麽來著,好像姓林的,說是被三個陌生男的綁走了。我一聽,心裏真是氣不打一處來,這還了得,於是趕緊給門衛打電話要他們攔下這幾個人,然後跟著語文老師又在隔壁辦公室叫上幾個老師跟我一起到校門口。到了校門口,我看到保安已經將他們攔下,那保安正要上前跟最前麵那男子動手,我想動手肯定不行,還是把事情搞清楚,於是趕緊上前攔住了保安。我就問前麵那男的說:‘你們拉著這位女同學幹什麽?’最前麵男的說:‘她打了我妹,把我妹打住院了,我帶她出去跟我妹道歉,你們學校少管,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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