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畢竟曾經是他的女人(4/5)

bsp;   盡管被無罪釋放了,可蘇子傑畢竟是被警察拿著法院正式簽發的拘留證從學校帶走的。每年到了畢業的時候,學校就會出各項規定要嚴厲處理校內的“騷亂”,蘇子傑那個案子的當事雙方都是這個學校的,事件一出,學校更是立刻開會製定了最為嚴格的決議,殺雞儆猴就把蘇子傑給“殺”了,開除了他的學籍。現在雖然蘇子傑無罪了,可學校給他的處分還在。    開除學籍,意味著他這大學四年白上了。可現在沒幾天就要畢業了,他這個問題,怎麽解決?    周一,蘇凡找到學校老師詢問此事的解決辦法,蘇子傑的班主任說他去問了係裏,係裏說要找學校。可這個開除的決議是在校領導會議上發文的,現在想要修改,恐怕並不容易。從提起行政複議開始,這個時間,不知道要花多久,如果趕不上最後的畢業,事情就會變得很麻煩。    鄭翰並不知道這個,蘇凡去學校的時候,鄭翰還以為警察給學校說明情況後,事情已經徹底過去了,甚至還給她打電話說願意給蘇子傑提供一個工作。    “謝謝你,你幫我做了那麽多,我還,還沒謝你,現在——”蘇凡道。    “別這麽見外1鄭翰在電話裏說,“我聽說子傑現在還沒工作,你跟他說一下,讓他今天下午就來我辦公室找我,我給他安排——”    鄭翰親自安排?這——    蘇凡不願讓弟弟去成功集團,她知道鄭翰這麽做都是因為她的緣故,她不想再這樣無限製地虧欠了。這世上,哪有人會無緣無故的對另一個人好?鄭翰做這麽多,也是有目的的,而他的目的,他想要她做的,她,她,並不——    不願再虧欠鄭翰,唯一的辦法就是盡力和他劃清界限,比如不告訴弟弟去成功集團的事,比如把律師費還給鄭翰,再比如隱瞞弟弟被開除的事。    盡管警察已經跟學校方麵說明了事情調查的結果,可學校的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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