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小姐,我隻能給您界定一下遺囑的意思和法律效力,遺囑是遺囑人生前對其財產歸屬問題所做的處分,遺囑必須以遺囑人的死亡作為生效條件。” 陸雅寧看著他問道,“那他死了嗎?” “沈先生的遺囑內容有這方麵的公證,如果一年之內他不出現,可以單方麵宣布他的死亡,遺囑則立即生效。” “那就是說你們無法證明他是不是死了是嗎?” 汪律師看著她蒼白的臉色,“陸小姐,您的心情我能理解,但請您見諒,我們這也是走的法律程序。” 什麽法律程序?不過是些冰冷的條條框框。 “我沒有什麽心情,你繼續吧,”陸雅寧斂了斂心神,這是怎麽了?去年的這個時候還恨不得想要殺了他,想親手把刀插在他的胸口上。 可怎麽知道了他的死訊,卻又想他為什麽會死? 可能在她的心目中,沈銘易沒有那麽容易死吧。 “那現在我來宣讀一下沈銘易先生的遺囑,一瑞集團所有的股份歸屬到陸雅寧小姐的名下,還有沈銘易先生在a市的三處別墅區,六套住宅,歸屬到陸露小姐,鑒於陸露小姐現在沒有達到法定的年齡,由監護人陸雅寧小姐暫時接管,沈先生在國外......” 汪律師還在念著冗長的遺囑條陳,陸雅寧再次走了神。 “陸小姐,陸小姐?”汪律師連聲叫了一下陸雅寧的名字。 “不好意思,您剛才說什麽?” 汪律師有些驚訝,能有人在如此龐大的財產遺囑麵前失神,還真是聞所未聞,可能之前關於遺囑關係的官司打的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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