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所謂的ATF進行管理的。按照ATF規定,如果想要合法買槍是需要進行背景調差,隻有通過調查的人才能合法買槍。”
蕭鵬點頭:“這個我知道,所以我才說我持槍是違法的。”
希斯探長繼續道:“而且ATF還有規定,是禁止槍支私下交易,這叫做‘草買’。就是說我合法持有的槍支是不能賣給你的,這是防止原來沒有資格購買槍的人能夠買到槍支。當然,這也很難製止這個情況的發生,現在我們國家很多沒有持槍資格的人手裏的槍都是從別的合法持槍人手裏買來的。如果被人抓到的話那是屬於嚴重刑事犯罪。”
蕭鵬點頭道:“這是個很合理的解釋。這麽做也沒錯。確實有利於社會治安。所以我更不能要這把槍了。”
結果希斯探長聽後卻道:“但是問題在於:憲法第二修正案明確指出:人民擁有及攜帶槍支的權力不得被侵犯,換句話說擁有槍支在我們國家是基本人權不需要經過什麽特權。所以政府不能對人民擁槍的情況進行調查登記,所以ATF也隻能對購槍者進行背景調查,不能對槍支情況進行係統存檔,隻有各大槍商自己有自己的經銷商存檔。就算我們FBI要調查持槍案嫌犯槍支背景也是需要獲得法院授權的情況才能從槍支經銷商手裏調取檔案。”
蕭鵬聽後一頭霧水:“希斯探長,我怎麽越聽越糊塗了?這和這把槍有什麽關係嗎?”
希斯解釋道:“ATF限製‘草買’卻沒有限製‘贈予’,也就是說,我把我的槍如果賣給你的話那是犯法的,但是送給你的話那就沒問題了。”
蕭鵬聽後瞠目結舌:“還有這樣的奇葩法律?我怎麽想起電影《九品芝麻官》裏的經典台詞來了?‘我不給錢那就不算賣’?”
希斯攤開手:“事實上我們FBI也恨死了這條法律,畢竟麵臨持有槍械的犯罪分子我們是很危險的,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我們就是要遵守它。所以蕭先生,馬蒂斯市長給你的禮物你可以放心大膽的收下,這是合法的!”
蕭鵬還沒有表態,馬蒂斯市長高聲說道:“在座的朋友們,蕭先生是一個億萬富豪!他有無數種辦法可以合法持槍,可是大家看他嚴格遵守我們國家的法律,這是我們很多自己人都做不到的!如果人人都能做到像蕭先生這樣嚴於律己,我們就永遠不用再為了治安問題發愁了!我以我們大西洋城有蕭先生這樣的好朋友榮幸!讓我們再一次為蕭先生報以熱烈的掌聲!”
他們都這麽說了蕭鵬能說什麽?他隻能接過馬蒂斯市長給自己的‘榮譽市民’證書和那把老槍展示給眾人看,現場再一次響起熱烈的掌聲。
馬蒂斯看到這一幕高聲說道:“好了,現在該讓蕭先生感受一下我們大西洋城人的熱情了!音樂響起!酒會正式開始!”
蕭鵬終於等到這句話了,現在可以吃東西了吧?堂堂的打撈王蕭鵬被餓死?那才真是天大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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