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又有什麽關係?
無論是高小義,還是李思,都很討厭葉秋。
這不,李思看著葉秋,就想到了曾柔。
“什麽玩意,就他這樣,也能泡曾柔?”李思一臉不爽。
“李老師,謝了,我自己騎車就是,你們開車好了。”葉秋笑道。
葉秋懶得理會高小義和李思,但對李處,葉秋還是很尊敬的。
李處是曆史係博士學曆,精通於曆史考古,非常有學問。
但李處卻不驕不躁,不貪圖名譽,甘願到唐東一中,當一個教書先生。
這樣一心培育晚輩,不計較個人得失的讀書人,葉秋自然尊重。
“葉秋,真是便宜了你,哼!”
高小義一欄不爽,一踩油門,轟隆而去。
風中,似乎傳來了李思的冷笑:“一個鄉巴佬,居然也能參加孫家婚宴,真是嘩了狗了。”
“小子,去吧。”
“趕緊走!”
兩個戰士,不耐煩的說道。
“孫家婚宴?”
葉秋懶得理會這些小角色,騎著二八杠,繼續前行。
孫家,自然是指省城孫家。
孫家雖強,但在葉秋眼中,還真不算什麽。
不過!
當來到省城之後,聽著眾人的述說,葉秋卻想起了一件往事。
……
一千年前,長江水暖,鸚鵡洲中。
芳草萋萋,漢陽樹下,一個小童,正在哭泣。
忽然間,虛空雲層爆裂。
一個騎著黃鶴,背著長劍的白衣少年,出現在小童麵前。
“為何哭泣?”
在黃鶴喝水休息的空隙,白衣少年負手而立,安慰說道。
“先生,我丟了主人家的馬,我要是這樣回去,會被主人家打死的。”
小童嚎嚎大哭,一臉傷心。
“既然回去是死,為何還要回去?”
白衣少年,有些好奇。
在封建時代之中,仆從卑微如草,沒有任何社會地位可言。
類似小童這樣的牧馬仆從,就算被主人活活打死,那也是白死。
在主人家眼中,一匹馬的地位,比小童珍貴百倍!
可小童居然不逃走,這讓白衣少年,很是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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