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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章、取決權在你(1/4)

關於三龍裴越、四龍楊哲的情況,還有一件事要交代:楊哲和汪海是一個小區的,兩人經常能在上學、放學途中遇到。在汪海還沒有退出七龍六鳳的時候,兩人在路上遇到也會說說笑笑的一起到學校或是回家去。但是現在不一樣了,兩人之間已經成了敵對的關係,再遇到的時候免不了要嘲諷對方幾句。當然,嘲諷歸嘲諷,但是不會動手。


不在校外動手,實際上這也是我和侯聖朔之間不成文的規定。原因很簡單,如果在校外動手的話,就不必遵守“十人”的規定。而一旦我們之中的某人和某人在校外開仗,根據“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原理,事態必然會發展到雙方各自糾集上百人在校外開戰的結果。但這樣的結果不是我和侯聖朔想要的,哀鴻遍野血流成河什麽的實在得不償失,我們倆都是那種喜歡“用最小犧牲換取最大利益”的人,不到關鍵時刻絕對不會使用暴力。


似乎不這樣,就顯不出我們是聰明人來似的。除非我們之中的某個人被逼瘋,否則誰也不會發動那樣恐怖的混戰。又不是人人都像麥子一樣,越是瘋狂的場麵越是無比的興奮?


所以,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也沒有任何人提出來,但不在校外動手已經成為了潛規則。


所以,楊哲和汪海在小區門口撞見也隻是互相罵罵而已,罵完了各自去上各自的學,或是各自回各自的家。但是這一次,汪海按著我的吩咐,和楊哲在小區門口愈罵愈烈,甚至險些動起手來。最後,汪海拋出了這樣一句話:“有本事到了學校再打?”


楊哲當然也不是個怕事的,當時就說:“打就打,誰怕誰?”於是雙方約定各帶十個人在大操場見麵,汪海特別提出楊哲不能帶裴越一起來,否則兄弟倆一起上對他不公平。楊哲還真沒把汪海放在眼裏,覺得自己一個人已經足夠,爽快地答應了這個要求。


雙方打起來的時候是在下午的第一節課後,因為下課時間短暫大操場並沒有多少人,二十個人就這麽亂糟糟的打在一起。自然是將對將,兵對兵,汪海和楊哲很快交上了手。還沒打上一會兒,汪海大概是覺得確實打不過楊哲,挨了兩棍子之後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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