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第 6 章(1/4)

第六章


林悠把當年她舅舅和她娘親簽的賣屋契交給韓霽,他當場看了起來。


這份契約林悠在清點林九娘資產的時候已經看過一回,她舅舅那時應該是請了專門人寫的房屋買賣契約,從格式看非常正規,雙方都蓋了羅印簽了字。


韓霽很快看完,對林悠問:


“就這?沒別的了?”


“別的什麽?房契嗎?那肯定都給我舅舅了。我手上就這個!”林悠說。


韓霽將手中契約紙折疊,說道:


“這是白契,是買方和賣方簽訂的契約,不是官頒契紙,還需一份官府出具的紅契,手續才算齊全。”


林悠不懂這裏的律法,但所謂‘紅契’難道是類似房管所出具的公證書?


“那紅契可能在我舅舅手裏吧。”她說。


“不可能!”韓霽把折疊好的契約還給林悠,篤定道:


“十兩紋銀買賣房屋的契約,屬於擾亂市場行為,官府不會出紅契承認的,除非契約上寫的是贈予,但就算是贈予,那受贈方也要繳納原本房屋的‘間架稅’才行的。”


什麽稅不稅的,林悠聽著糊塗:


“所以……什麽意思?”


“意思就是——你手裏這份白契,若是去打官司,官府是不會承認的。”


韓霽說完繼續吃早飯。


但林悠心中卻掀起巨浪。


如果她舅舅當年簽的這份白契無效,那她就有機會拿回她爹娘留下的那所兩進小院……


“可,可我沒有房契,房契在舅舅那。”林悠說。


韓霽慢條斯理的吃飯,回了句:


“你爹叫林文道,我看契約上寫的,他當年買的是通過官府正式售賣的商宅,所以官府那邊肯定有砧基簿備份,就是房契地契什麽的,你拿著戶籍去補。”


林悠明白了,如果她舅舅當年隻是私下簽了買賣合同,並沒有到官府那去改房籍,那林九娘的父親林文道依舊是那座宅院的屋主,那林悠就可以提起訴訟,跟她舅舅打官司,要回她爹的房子。


天哪,這個發現實在太令人激動了。


林悠看向慢悠悠吃早飯的韓霽,真心感慨一句——果然知識能改變命運啊!


跟韓大佬緩和關係的決定太對了,無論哪個年代,抱緊大佬的金大腿都是一件無比正確的事情。


王菊花女士在外麵唱了一會兒獨角戲,留下一句狠話‘別以為就這麽算了’才離開。


有了韓大佬的指導,穿來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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