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車禍(1/4)

這段話說的是滴水不漏。    一是表明我喜歡金慕淵。    這二就是,就算金家二老懷疑我的用心,也隻能懷疑他們的兒子了,畢竟,求婚的人是他。    好死不死,我這句話剛說完,金慕淵就走過來坐到我身邊,還用那種深不可測地眼神看了我。    中午吃飯的時候,金母突然笑著問我,“該改稱呼了吧?”    我一愣,抬頭看了眼金慕淵,他卻自顧自地夾菜吃飯,一舉一動,高貴優雅。    我頂著巨大地壓力,妥協了。    “爸,媽。”    我笑得咀嚼肌都疼。    不是因為其他原因,什麽緊張啦,什麽尷尬啦,什麽陌生啦。    而是這兩年,我一個人在榕市生活,平時隻靠電話聯係遠在美國的媽媽和弟弟,現在讓我去叫完全陌生的兩個人為爸媽,心裏的隔閡真不是一星半點。    手指都被我攥的死緊,好在沒有人發現我的異常。    金母喊了保姆,遞了個紅包給我。    這就是改口費的意思?    我又把頭轉向金父。    直到金父喊了管家來,遞了把車鑰匙給我,我才像是完成任務一樣呼出一口氣,道了謝,繼續吃飯。    如果知道這輛全國限量版的車在我手上不到一小時就麵目全非的話,我想,我會把車鑰匙還給金父,討個房子別墅什麽的。    畢竟房產證寫自己的名字,日後也有保障。    臨走的時候,我拿著手裏的鑰匙跟在管家身後去倉庫取車,金慕容站在那和金母說話。    我覺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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