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良心(3/4)

還怕別人看到嗎?    林歡過來的時候,我正在吃十二個小時內的第一頓飯。    她穿著白色大褂,修短的齊耳短發襯得精致小巧的臉又稚嫩了幾分,她眼裏很少有這種複雜的情緒,坐在床邊替我把了脈以後,就一直盯著我小口的吃飯。    “燃燃。”    我喝口水,“怎麽了?”    “你是不是食不知味,味同嚼蠟?”    我微微僵了下,咧著嘴笑,“沒有。”    “你實在不行,和他離婚吧。”    我登時睜大了眼睛。    林歡依舊是大大咧咧不靠譜的樣子,可她的眼睛卻透著分固執,“和他離婚,我介紹你我一個朋友,你去她那……”    我截斷她的話,“林歡,我不想。”    是啊。    我從來不需要什麽借口嫁給他,從頭到尾,我都愛他啊。    隻是愛的很辛苦罷了。    “臥槽,柳小夏說你是個傻逼我還不信,你他媽何止是個傻逼!他金慕淵都不如李浩!李浩對你好了兩年,你是良心被狗吃了你!”    我第一次見識到林歡的功力,以前的她幫我嗬斥學生時代的那些追求者時,就像個母老虎一樣,齜著牙,滿臉猙獰。    現在,這樣的一麵,卻是針對我。    我差點忍不住想哭。    我是良心被狗吃了。    李浩對我的好所有人都看得見,可最後他也沒能娶了我啊。    我下定決心跟他過一輩子的時候,上天沒能滿足我的決心,已經被金慕淵破壞了啊,我還怎麽去拚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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