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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齊沒有接,而是問道:“曲副局長看過了嗎?孟組長看過了嗎?”
“曲局看過了,在開始做報告的時候就看過,後來專門看了成形的報告。這份報告上也有曲局的簽字。”張天彪回答,“孟組長那裏還沒有,我一會兒專門給他送一份。”
楚天齊“哦”了一聲,接過了報告。他隨手翻了翻,對張天彪道:“你先回去吧。”
“局長,您看還有什麽需要補充或修改的嗎?”張天彪看著對方,追問著。
“我看看再說。”楚天齊說著,輕輕擺了擺手。
“好的。”回答完畢,張天彪起身敬禮。
楚天齊也隻得起立還禮。
張天彪出去了,楚天齊仔細翻閱起了報告。
報告的標題是《關於群眾舉報交、巡警亂罰款的處理意見》,是以張天彪的名義寫的。報告首先寫了調查的起因——應車主舉報,又寫了簡單的調查過程和所采取的方式,然後寫了調查的結論,最後給出了處理建議。
從報告上看,對整個過程的描述,基本與事實相符,就是在個別措詞上略有差異。報告把這次一事三罰定性為偶然事情,是個案。對第一次的罰款予以認可,認為是正常執法,隻是在糾正違章時不夠徹底,對第二、三次罰款認定為違反相關規定。
報告最後給出了這樣的處理意見:對第一次罰款當事巡警,處以五十元罰款,以示對沒有及時糾正車主違規停車行為的懲戒。對第二次罰款巡警警告一次,罰款六百元,並撤消警長一職,調到小井鄉派出所做普通民警。對第三次罰款交警口頭警告一次,罰款五百元。對二人的處理決定,要在全縣公安係統通報。對交警隊長和巡警隊長口頭警告一次,並罰款二百元,限一周內拿出整改意見,堅決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之所以對二、三次罰款處罰有異,報告的解釋是,第三次的交警及時停止了錯誤行為,屬於罰款未遂。
看過兩遍後,楚天齊把報告放到桌上,自語道:“偶然?罰款未遂?”
“篤篤”,傳來敲門聲。
在得到屋主人允許後,屋門推開,紀檢組長孟克走了進來,手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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