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五十二章 宜早不宜遲(1/4)

時間到了三月十月,關於舉報信的調查組已經運行兩周。在這兩周尤其是近一周中,江勝男和高強各帶的小組,源源不斷的把調查信息匯總到曲剛處,曲剛又及時把這些信息向楚天齊反饋。


經過對這些信息的串接,楚天齊已經對彬彬有禮文化集團公司有了一個較清晰的認識。彬彬有禮公司雖然是集團公司,雖然本身也進行經營活動,雖然是母公司,可它並不是真正的經濟實體,它就是五家子公司的聯盟體。在這五家子公司中,其中兩家是集團的全資子公司,公司名稱分別為騰龍、騰飛。另外三家是集團的控股子公司,名稱分別為文祥、華勝、天際。


調閱這五家公司的資料發現,在組建集團公司前,兩家全資子公司僅是一家民間歌舞團和一家縣級戲劇團,每家注冊資金僅為五十萬元。連同房屋、設施設備及全部道具等,總資產合計也僅為五百萬元,這還是全部按十成新計算,如果扣除折舊,應該不超過三百萬元。


而那三家控股子公司,在獨立運營時,已經注冊了二十多年,每家注冊資金均在三百萬元以上,每家的固定資產都已超過五千萬元,每年淨利潤額一千萬元以上。可就是這樣的經營業績,同時在全省擁有較高聲譽的公司,卻在去年和那兩家小團體組成了集團公司。


更不可思議的是,在組建集團公司前,三家控股子公司,在短短三個月中,不同期的把大部分資產轉到了騰龍、騰飛名下,這兩家公司資產成倍增長。重新注冊後,注冊資金都變為了一千萬元。然後集團公司應運而生,在集團公司的股權占比中,騰龍占了百分之五十一,騰飛點了百分之一十九,而文祥、華勝、天際卻分別隻占了百分之十。而反過來,集團卻擁有文祥、華勝、天際這三家控股子公司,各百分之九十五的股權。


股權的蹊蹺變化,已很令人生疑,而當初資產轉移的手續更是漏洞百出。以現在掌握的手續看,文祥、華勝、天際幾乎相當於無償轉讓出了絕大部分資產,而他們獲得的隻是一個虛無的承諾:集團保證在五到八年上市,使公司資產比現值增值三十到五十倍。這個奇怪的交易,就好比用紙上畫的一堆黃金,就換來了房屋百間,良田千頃。


通過以上證據,再加之好多旁證,已經可以認定,彬彬有禮文化集團有限公司在去年成立時,的確對其中三家公司實行了非法兼並。這不但是楚天齊的觀點,曲剛也是這麽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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