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五章 突發意外(1/4)

哭了一通,在楚天齊示意下,連彬又向連蓮喊話:“二妹,你趕緊過來吧,哥在這等著你。”


連蓮也停止哭泣,大聲回應著:“哥,既然我已決定投降,就肯定會過去,不過我還得和姓楚的確認幾件事。”


連彬急道:“二妹,你好糊塗啊,都這時候了,還確認個什……”


“哥,你別管。”連蓮打斷對方。然後對著楚天齊喊話,“姓楚的,你在聽著嗎。”


楚天齊拿起擴音器:“說吧,我聽著。”


連蓮提高了聲音:“你剛才說,要調查我最親近的人,要追究他們的責任。如果我投降了,是不是就不用調查他們了?”


楚天齊道:“連蓮,我剛才的原意是,你一旦要自絕生命的話,我就要找你最親近的人調查,會追究他們的相應責任。現在你已準備選擇與警方合作,情形自然不同。隻要你配合警方調查,如實交待案情,好多事情就不需要再去調查他們。但是,這並不代表就不調查他們了。


你是學法律的,肯定明白警方辦案是有程序的。如果案件牽扯到誰,誰就必須接受調查,如果誰果真涉案其中,就要承擔相應責任。當然,你隻要好好配合,把案情交待清楚,相關人員接受調查的範圍、時間應該就要縮減。而且因為案情清楚,他們就不必替你承擔部分責任,相應承擔的責任自然會減輕,有的方麵可能並不需要承擔責任。”


“你說的還算客觀。”肯定過後,連蓮接著說,“最高法有規定,隻要涉案人員有立功表現,就要減輕相應懲罰。我能投降,是我哥哥力勸的結果,喬豐年其實也一直在勸我,才讓我猶豫不絕,等來了我哥哥。他們這算不算立功?會不會減輕相應懲罰。”


“嗚嗚”的哭聲響起,是連彬和喬豐年發出的。


楚天齊回複著對方:“在公安機關安排下,連彬到現場對你進行勸解,在你做出配合警方決定時,他起到了重要作用,符合‘協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行為,肯定屬於立功表現。公安機關會如實記錄,並向法院建議‘量刑時予以考慮’,我相信這條一定會對他減輕刑罰有幫助。至於喬豐年是否有規勸你配合警方的行為,還需要進一步調查、認定,不過正是由於他在你身邊,也間接為連彬出現爭取了時間,我們會在過程記錄中有體現。


其實,不止是他們,你自己也存在減輕刑罰的條件。你現在選擇放棄抵抗、配合警方,這種行為屬於主動投案。隻要你再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那就符合了自首的法定要件,就可能減輕對你的刑罰。你放心,警方會依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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