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風起天路楚天齊孟玉玲 > 章節內容
十月二十二日,星期三,上午楚天齊剛上班,土地局長趙順就來了。
習慣性的看看四周,自然沒有其他人,趙順從文件袋拿出一張紙遞了上去:“市長,這是關於對采礦企業審批不嚴的調查處理意見,請您過目。”
看了眼對方,楚天齊接過這張紙,看了起來。
這張《處理意見》共有三項主要內容,第一項是對涉事企業的處理。金石、銀利等采礦企業,在這次申請采礦許可證過程中,沒有如實上報三年內的不良記錄,存在嚴重的謊報、欺瞞現象,更沒有采取相應的預防和保證措施。而且在此之後,幾家企業投訴土地局未按規按時辦理、發放采礦許可證,實屬惡意誣告。鑒於此,做出如下處理決定:一、取消幾家涉事企業在成康市一年的采礦資格,從下發決定之日起算。二、對涉事企業各處以三十萬元罰款,此罰款做為治理相應項目的專項資金。三、對於企業正在進行的項目,每個項目收取五十萬元保證金,此保證金自決定下發三日內交清。企業生產期間,若違反相關規定,則從保證金支出治理費用,待項目結束時返還剩餘金額。
《處理意見》第二項內容,是對在此事中有過失的土地局工作人員進行處理。采礦科在核實企業申報資料時,馬虎大意,沒有按規定嚴格審查,致使相關資料蒙混過關,造成了惡劣的影響。故對三名經辦人員各罰款五百元,口頭批評教育一次,責令寫出深刻檢查,取消當年及次年評先、升職資格。采礦科長在此事中,把關不嚴,是造成此次過失重要環節,罰款一千元,責令寫出深刻檢查,取消當年及次年評先、升職資格。主管副局長罰款一千元,局長罰款兩千元,在局班子成員會做口頭檢查。
通觀整個處理決定,楚天齊發現,趙順處理的可真狠。因為畢竟采礦證還未核發,並未造成實質損失,如果不是趙順在市政府會議上挑釁,隻要重新按規定審核,這件事完全就遮蓋過去了。而且也夠快,趙順是十五號寫的保證,一周時間能調查、研究並處理,效率真夠高的
楚天齊明白,趙順之所以處理的這麽快、這麽狠,首先是為了爭取市裏能夠對他從輕處理。其次,此事應該並非失誤所至,而是企業及土地局工作人員明知故犯,相關涉事企業、當事人及局領導心知肚明;這種處理雖然看似嚴厲,實屬對事實認定的避重就輕,被處罰者沒有不接受的道理。
楚天齊知道,至於所謂的舉報信,企業純屬是代人受過,但企業這麽做,很可能會獲得別人的補償。楚天齊還知道,趙順既然能這麽處理,應該就能完全擺平這些事。
看過之後,楚天齊說:“把這份決定留下吧。我在向市長匯報時,能以此替你說上話,也許對你的處理結果會有幫助。”
趙順忙道:“多謝市長費心,還請您在王市長麵前多多美言,請王市長高抬貴手。”
“你現在能有這個態度,對你的處理肯定有幫助。我知道,你一直對我有意見,隻是你那天采取的方式不妥,場合實在不對。如果隻有咱倆在場,事後你又承認錯誤,還寫了保證,那這事完全可以當做沒發生。可是你當著那麽多人的麵,還在挑戰我的顏麵,實際上卻是嚴重削了會議主持者的麵子。那種場合下,別說是你在會上挑釁,就是你插話不當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