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二十五章 公報私仇,至於嗎?(3/4)

方配套前期地下管網”的條款,但卻沒有看到後續與之有關的支言片紙。他馬上道:“張總,我並沒有看到與此類似的函件。”


“楚市長,為了避免事後有糾紛,我公司當時采用了快件郵寄方式,回單上有簽名。”說著,張燕再次拿出一張紙。


楚天齊看到,這張紙是一份快件回單,收件方簽名是“張洋”。看到這個名字,楚天齊意識到,這是一件死無對證的事。他知道,這個張洋是前任尤副市長的秘書,在尤副市長調走前的半個月,失足落水,死了。看到這裏,楚天齊不禁疑惑:政府竟然因為不足百萬的配套費用而違約,並且收件人還死了,這事好像有點太蹊蹺了。


看到楚天齊不言聲,張燕又說了話:“我們肯定是寄了,也有甲方收件人簽字,而您這裏沒看到,那請再安排下屬找找。”


楚天齊回了兩個字:“可以。”


張燕繼續說:“鵬程公司在與貴方簽訂的合同中,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第三款有明確約定,‘甲方承諾,五年內不在成康市區範圍引進其他投資商從事房地產開發’。而在近期,貴方卻在省商務廳做了招商廣告,廣告中就有在市區引進房地產開發商的敘述。這嚴重違反了雙方約定,侵犯了鵬程公司權益,請貴方給予解釋,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楚天齊一笑:“我首先聲明,商務廳宣傳媒介上內容,是宣傳成康城建工作,並不是廣告,那個版塊名稱就叫‘城建麵麵觀’。我方認為,這兩個地塊開發合同符合無條件撤消的要求,因此乙方無權以此對成康城建工作進行指責。


另外,《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的,合同無效。其中第五款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製性規定’。你說的這條約定屬壟斷條款,因此是無效的,甚至也導致整個合同無效。我們國家一直在研討反壟斷法,應該很快就會出台,反壟斷法上的規定更嚴。”


張燕提出了反對意見:“楚市長,請您注意,那款內容中,‘強製性規定’的前提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請問,哪部法律、法規有專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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