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點積蓄給輸光,最後欠了賭場一屁股錢,還從當地黑幫那借了一大筆的高利貸。沒有錢還,我爸被人家砍斷了兩隻手,因為沒錢治病,我爸就這麽死了。人死了,賬還在,他們可不管借錢的人是不是死了的,開始逼我媽和我,我和我媽隻能四處躲,可香港就這麽點大,我和我媽還是黑市人,我和我媽四處躲,過的日子連狗都不如。後來,我媽勞累加上沒錢看病,也就這麽死了,那年我十六歲。為了生存,我去餐廳打工,去酒吧夜店當服務員,最後在一家夜總會當了半年服務員之後,一天,不知道什麽原因,原本唱歌的人沒來,把酒店負責管理的經理給急的團團轉,因為那次的表演很重要,最後他實在沒辦法了,就把我們所有服務員叫了過來,問有沒有敢上台唱兩首歌的,不管唱的好壞,隻要能在台上挺過半個小時就給一筆豐厚的獎金。我從沒上過台,也不敢,但是,我需要錢,我太需要錢了,那時候我住都沒地方住。因為錢,我報名了。我第一次上台,因為我長得不錯,而且,唱歌也還算好聽,很意外,台下的反響挺好的,於是我就在台上撐了半個小時。自這,這個經理很看好我,直接把我從服務員調過去當了夜總會的駐場歌手,還讓我拜了另外一個駐場歌手為師,讓她教我唱歌的技巧。這半年是我過的最好的時候,因為駐場歌手比服務員薪水要高不少,我開始不用為了吃住擔心了。可是,半年後,那些人還是找到了我,讓我還錢,我哪有錢?他們就把我賣給了一個老鴇子那去**,就在我覺得我這一輩子已經無望了,想要自殺的時候。夜總會的經理去了那,花了一筆很大的錢把我贖了出來,然後又替我還了那些人的錢。當時,我就把他當成了我的救命恩人,因為他如果不來,我也就準備自殺了。辦完了這一切,他告訴我,這一切都是老板讓他做的,接著帶我去見了老板,老板也就是那個英國人。英國人說他很看好我,覺得我是個在演藝圈發展的好苗子,救我是因為覺得我有潛力,他想投資我。然後跟我簽署了一份合同,他為我花的錢算是借我的,我在接下來十年裏一切都要聽他的,就這麽簡單。我當時本身就感激涕零了,以為自己遇到了貴人,立即就簽了。後來,他對我是真不錯,請了很多專業大師教我唱歌,教我跳舞,教我怎麽在台上表演,最後,也教我怎麽去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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