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言,那一群小混混頓時就肆無忌憚的大笑起來。
一個個看向杜仲的眼眸裏,全是戲謔之色。
“英雄我見過,像你這麽沒腦子的家夥,我還是第一次見。”
領頭的青年點燃一根香煙,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樣,望著杜仲說道:“小子,跟咱們哥幾個抬杆,你也不看看你算哪根蔥?”
杜仲麵色漠然。
盯著領頭的青年,說道:“道歉,賠錢,然後你們就可以滾了!”
“草!”
領頭的青年頓時震怒,張口道:“在這條街上,還沒人敢跟老子這麽說話的,你找死,我成全你。”
說罷,手臂一動。
“唰!”
那一根銀亮的棒球棍,頓時就隨著其手臂的甩動,狠狠的砸向杜仲的腦袋。
見狀,杜仲雙眼一眯。
手掌快速的一伸,直接就在半空攔住了對方的棒球棍,緊緊的捏在手心,然後猛的一啦。
“恩?”
領頭的青年頓時大驚,甚至來不及鬆手,就被杜仲連人帶棒球棍一同拉了過去。
剛拉到身前,杜仲右手一記翻轉,直接將對方的手別到了身後,然後左手向前一伸,直接就捏住了青年的脖子。
“啊!”
瞬間被杜仲製服,領頭的青年頓時就怒吼著掙紮起來。
隻可惜,在杜仲那恐怖的力道下,任由他如何使勁,都爭脫不開。
感覺到杜仲手臂上的力量,領頭的青年知道自己動不了了,當即就給剩下了幾個混混投了個眼色,然後才色厲內荏的問道:“小子,你哪條道上的,不想死的話就趕快給我放手,我們可是震興武館的人。”
“唰!”
隨著領頭青年的話聲落下,其他的小混混,竟是齊刷刷的拉開了外套的拉鏈,露出穿在裏麵的漢衫。
杜仲嘴角一冷。
朝著那幾個混混看去。
隻見,他們的漢衫上都有著一個完全相同的徽標,徽標成圓型,黑底紅字,其上“震興”兩個字是用針線繡上去的,看上去極為霸氣。
“我管你是哪的!”
冷笑間,杜仲輕輕低頭,在領頭的青年耳邊說道:“賠錢,還是斷腿,你選一個!”
“你……”
杜仲那陰冷的話聲,頓時就把領頭的青年,嚇得臉色煞白,口齒結巴的扭頭望著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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