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爭端再起(1/2)

刖刑,華國古代刑罰之一,又稱剕刑,是一種酷刑,通常都是砍去受罰者左腳、右腳。刖刑在夏朝稱臏,周朝稱刖,秦朝稱斬趾。亦有指刖刑是削去膝蓋骨(臏骨)使犯人不能站立的說法。


從西周開始,有了正式記載刑罰的文書,刖刑被當時的奴隸製社會所繼承並一直用到春秋戰國時期之後。到了漢文帝時,才把應斷右腳的改為死刑,應斷左腳的改為笞五百。


上個世紀七十年代,隴右省出土了一批西周時期的陪葬品,其中一件就是刖刑奴隸守門方鼎。該器皿中間有兩扇門,左門關閉,右邊敞開,門外靠門站立一缺左足的人。


不止華國,其他地區也有相類似的刑罰。比如在古代撒瑪利亞的戰爭中,砍掉敵人的器官,是捍衛自己的統治地位,讓那些敢於反抗的人臣服。


不管怎麽說,這一切的要旨都是砍掉的腳越多,證明你的統治力就更強,別人就會害怕。


西周?如果陳蓉查的資料準確的話,陸吾記得山海界與現實交匯的時間就是西周末期,這會是巧合嗎?他要找的凶手就是喜歡砍掉別人左腳的山海生物。


“陸吾,如果真是山海生物,那你必須小心。”陳蓉一臉擔憂道。


“我知道,我會注意我的腳的。”陸吾的語氣很是隨意。


“不,”陳蓉直直看著他說,“這是很嚴肅的事情。你是警察,還是太卜。假如他發現你在這……況且之前不是沒有山海生物追殺你。”


“我知道,別擔心。”


話剛說完,陸吾當著女友的麵接了一通電話。


“又發生一起了嗎?”


“是的。”


……


另一頭,從兒子家出來的駱華順夫妻兩人找了個旅館住下。


天剛蒙蒙亮。寶珍接完了一個電話。


“是駱康打來的?”他問。


“對,兒子等會過來。”


“希望他有很多話說,因為我沒話說。”駱康父親氣道。


這一通電話打來,兩人都沒了睡意。


不久,房門被敲響了。


“他來了。”母親去開門。


“早上好。”駱康徑直走向站在房間裏的父親,但還是保持著一定的距離。


母親開完門站到了父親身旁。


“這都是我的錯,我早應該告訴你們周寧的事情。”


“沒錯,你是早該說的。”父親還是忍不住開口。


“我不知道你們這麽快會來,我以為我還有時間。我確實應該說些什麽,但這根本不重要。”


“這很重要,因為這些跨種族的婚姻從來沒有成功過。”


“我們又不是活在幾百年前了!”


“我們堅守這些規矩是有道理的。”


“是啊,就因為無知和盲目。”


這句話讓駱華順的火蹭的一下上來了。眼看他要動手,寶珍喊了一聲。“華順,讓他說完。”


“我沒必要讓他做任何事。”父親壓抑著怒火說,“而且我不敢相信你還堅持素食那套玩意兒!你幹脆直接在身上掛塊牌子說我對自己的身份感到恥辱算了!”


“我沒有感到恥辱。”駱康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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