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1/3)

“柳沐陽為了和蘇雪兒在一起,設計陷害我當事人,嚴重損害了我當事人的名譽,直接導致我當事人經濟上損失三百六十萬……”


寒玉之前讓柳沐陽作為證人,所問的問題,得出的結論,都是在為現在做鋪墊。


他說。


“也就是說,你在蘇雪兒的房間看到她的驗孕單,確定她有你的孩子,你很想要這個孩子,於是就在婚禮上設計陷害我的當事人,借此和我的當事人分手,與蘇雪兒在一起,對嗎?”


柳沐陽說對,這就是說,他當庭承認了他設計陷害蘇沫,損害蘇沫的名譽,那麽,他這就是誹謗。


他的誹謗直接導致蘇沫經濟上的嚴重損失,那麽,當然要賠償!


“我方要求柳沐陽賠償我當事人,直接經濟損失,誤工費,勞務費,名譽損失費,精神損失費,律師費,共計九千九百五十萬整!”寒玉提出來的賠償數字,讓柳家驚的都失了形象!


其實別說柳家,就連蘇沫心中也是一驚,昨天晚上,她和寒玉在網上溝通,寒玉說還可以讓柳家賠償她的經濟損失,她想賠錢好啊!她現在正缺錢,就欣然同意了,寒玉問她想要對方賠償多少,她對法律上的賠償沒有什麽概念,就說賠償這方麵,他算就行。


結果……


他竟然算出來這麽多錢!


九千九百五十萬!差五十萬,就一個億了!


這要是真賠償給她了,她官司後,不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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