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2)

14歲的傅斯年卡在車內,是被白雨寧的母親所救,才得以活下來的。


據目睹整個過程的白雨寧說,她的母親為了救傅斯年,和肇事司機同歸於盡了。


那個司機,就是江姝嫿的父親。


那場車禍導致的,遠非傅斯年死了父親,白雨寧沒了母親那麽簡單。


傅斯年的母親因為承受不住深愛之人的離開而精神失常。


傅斯年本人,則是在車禍中受了傷,看了許多醫生,都說那方麵有病。


從那之後,江姝嫿變成了傅斯年的仇人,殺人犯之女。


人人口誅筆伐。


刻進了DNA的罪孽,不論她和哥哥江凱如何努力,都甩不掉。


江姝嫿緊緊抿著唇,壓下那段無能為力的往事。


先救出哥哥。


她迎著傅正刀子般的眼神,提出自己的條件,“我哥是被冤枉的,您若能還他清白和自由,我就答應您的要求。”


一個月前。


江姝嫿的哥哥被白雨寧和她閨蜜陷害入獄。


罪名:強奸!


證人,白雨寧。


受害者,白雨寧的閨蜜。


江姝嫿找了律師,對方告訴她,沒有勝算。


整個宜城人都知道,白雨寧是傅斯年護著的人。


她說要替她閨蜜討回公道。


無人敢得罪。


除非,求傅斯年本人。


可傅斯年當時在國外。


白雨寧似乎料到,她江姝嫿會求助傅斯年。


在她家小區外堵住她,讓她不要白日做夢。


不僅警告她,江凱做牢做定了。


而她哥哥江凱卻是寧願坐牢,都不要她去求傅斯年。


並表示,她若是敢去求傅斯年,他就跟她斷絕兄妹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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