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衙門通知大家服兵役。
凡十四歲以上、五十五歲以下男丁,三丁抽一五丁抽二,拒不出丁服兵役的人家,到時候將由衙門強製將人帶走。
按照這個規定,沈全福家裏,就要出三個人丁去服兵役。
服兵役這種事情九死一生,去了就意味著極有可能回不來。
所以大家都想盡辦法規避,不肯去服這個兵役。
而朝廷也給了大家自由選擇的權利。
要是誰不想服兵役,可以,但是需要用銀子衝抵名額。
每個兵役名額,需要二十兩銀子才能衝抵。
老沈家三個名額,如果都不去的話,就要花六十兩銀子。
那個時候,沈長盛和沈正淩父子兩個,都已經達到服兵役的年紀,沈老太就直接開口,說讓他們二房父子兩個都去服兵役,家裏再花二十兩銀子,衝抵一個名額。
這個做法當然是不講道理的,沈長盛激烈反對,絕不同意。
眼看他鬧得厲害,老沈家人沒有辦法,最後隻好讓了一步,隻說他們二房必須出一個人去服兵役。
這麽說還算比較靠譜,沈長盛答應下來。
結果沈老太又說,老沈家要出三個兵役名額,他們二房隻肯出一個人的話,那還有一個兵役名額就得攤到沈全福頭上。
沈全福年紀大了,是肯定不會去服兵役的,隻能選擇用銀子衝抵名額。
沈長盛作為兒子,至少要替沈全福分擔一半。
所以,沈長盛必須給沈全福出十兩銀子衝抵兵役名額的錢。
加上沈長盛自己也選擇了用銀子衝抵兵役名額,這麽一來他們二房需要湊齊三十銀子才行。
為了這三十兩銀子,沈長盛和沈正淩父子兩個在深山裏呆了幾天幾夜。
靠著沈長盛的豐富經驗,沈正淩的天生神力,兩人愣是獵回兩大三小一窩野豬,直接拉到鎮上賣了,總算把三十兩銀子湊齊。
父子倆齊齊鬆了一口氣,把三十兩銀子交給沈老太,以為高枕無憂,萬事大吉了。
誰知道沈老太收了他們家的銀子,轉頭就和沈老頭一起去了縣衙,把沈長盛的名字報上去了。
沈正淩一家根本不知道這件事,整個村子裏也沒人知道,直到到了日子,衙門的官差拿著花名冊到村子裏來帶人走,大家才發現沈長盛的名字赫然在列……
這種時候說什麽都太遲了,沈長盛隻能認命,任由衙門的人帶走了。
和他一同被帶走的,還有村子裏其他十幾個人,外加沈全祿家的大孫子沈正清。
沈全祿家裏,當年隻需要出一個人去服兵役,然而他們家,卻怎麽也湊不出二十兩銀子。
村子裏也好,親戚家裏也好,該借的全都借遍了,連一半的銀子都沒借到。
別說因為服兵役這種事情,家家戶戶都缺銀子,各人都找相熟的、家裏不用去服兵役的人家借銀子周轉,就算是在平時,想一口氣二十兩銀子,也幾乎不可能。
所以,沈全祿家裏,銀子是實在湊不齊了。
隻能眼睜睜看著大孫子去送死。
是的,在村民眼裏,去服兵役,跟去送死也沒什麽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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