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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宋朝的一些稱謂)(1/5)

一、自稱


.1.皇帝自稱


朕。這個大家都知道,但可以稍加留意,其實皇帝並不是在任何時候都這樣自稱,用“朕”是在朝堂之上、與大臣議事,或在較正式的場合對宮眷談正事時。平時回到宮裏與家人輕鬆閑談,大多時候還是用最簡單的字自稱——我。“吾”也是自稱之一,許許多多的小說總是喜歡來一段說身為皇帝的男主隻對女主自稱“我”,以示對她的特別與深愛,大錯特錯。有點那麽可笑啊。


2.嬪妃自稱


嬪妃對帝後自稱為“臣妾”或“妾”。也有稱“奴家”或“奴奴”者,但那似乎是在其品階不高的情況下。皇後在皇帝麵前也自稱為“臣妾”。


嬪妃平時自稱也可稱“本位”,但不是“本宮”,因為在宋代,嬪妃居處不能稱宮,隻稱閣、閣分或位。


3.太後自稱


皇太後、太皇太後自稱為“老身”。


4.普通人自稱


當時的男子多自稱為“某”,也有謙稱“仆”的,稱呼就比較多了。而女子除了像後來的女子那樣謙稱為“奴”外,更多的是自稱為“兒”,同時,也有女子自稱為“某”的。高官與手藝人之間都是同樣平等的自稱。


5.子女對父輩的自稱


皇帝和宗室在身為帝後的父母、祖父母麵前自稱為“臣”,而不是“兒臣”。


皇太子與諸王子自稱:平時還是多用“我”或者“吾”,另外對皇帝或者皇後或者時可用“兒臣”,對下人可用“小王”。


公主平時沒很多限製,口語可以稱“我”,但正式上表章時要稱“妾”。在神宗朝之前,長公主本來有表章不稱妾的特權,但後來禮院議謂:“男子、婦人,凡於所尊稱臣若妾,義實相對。今宗室伯叔近臣悉皆稱臣,即公主理宜稱妾。況家人之禮,難施於朝廷。請自大長公主而下,凡上箋表,各據國封稱妾。”神宗從所請。


民間應該是自稱“我”、“孩兒”或名字


6.奴仆對主人的自稱


“小的“,或者“小人”都行。


太監對皇帝以及皇後等人的自稱也同樣是“小的“,或者“小人”,並非滿清的“奴才”。


二、父親


口語稱呼是“爹爹”。宋代皇子皇女對父親的口語稱呼不是“父皇”,而與尋常百姓一樣,是“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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