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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聘禮(1/4)

胡三省那處的消息來得有些晚,接到通話請求的時候,劉禹還有些擔心是不是事情出了意外,好在一切順利。據他所說,為了挑個吉日,所以耽誤了兩天,現在婚書已經寫妥,兩家這就算是正式定了親,至於別的程序,因為沒有兄弟和親族在,隻能劉禹自己登門跑上一趟。


按宋製,過了定貼也就是婚書,這門親事就基本上是板上釘釘了,據《宋刑統》所記,對於悔婚者懲罰如下“......不得輒悔,悔者杖六十,婚仍如約。”也就是說,婚書上那位“葉家第十三女名璟者”已經是劉禹的合法妻子了,就算她悔婚了也是,所不同的是還得被打六十下屁股,然後再抬進劉家,而現在他們缺的隻是一個儀式而已。


這儀式說複雜也複雜,說簡單也能很簡單,並不比後世要更為繁重些,楊行潛拿著一本朱熹所著的《家禮》,將其中的步驟一一向他解釋。原來這婚禮的前四步,議親、納采、問名、納吉已經被胡三省走完了,他要做的就是納征、請期、親迎等等,簡單來說就是送上聘禮、敲定婚期、迎娶新娘,實際上前二步是一次完成的。


“......所需幾何某找找看,對了列在此處,書中雲‘幣用色繒,貧富隨宜,少不過兩,多不逾十。今人更用釵馴羊酒果實之屬,亦可。’話雖如此,倒底是公府之家,東家還是稍費些心為好,吾觀這京師之中,四方貨食俱有,不如采購齊備了隨運而去為好。”


自己也沒有經曆過婚娶之事的二把刀楊行潛好意地提醒道,劉禹聽了暗自發著笑,還是古人實在啊,這娶了一個高門貴女,所需如果嚴格按書中來說,簡單點說就是白得一個老婆。這還不隻,女方還得陪嫁財物房舍田產之類的,而自己給出的彩禮居然不到十兩銀子!


怪不得古人要生男不生女了,這完全是個陪錢貨啊,如果陪嫁的少了,女子在婆家連頭都抬不起來。而他的老丈人居然生了十六個女兒,活下來直到成年的就有九個,後麵三個未成年的,最小的還在繈褓之中,真不知道他的收入要有多高才能支付得起這麽大的開銷。


在深深地為封建壓迫之下掙紮的廣大婦女默哀了一下下之後,劉禹開始怡然自得地想像起自己腐朽的生活來,這些東西他沒打算照楊行潛說的在臨安府買,反正也準備從後世直接殺到老丈人家去,幹脆就在後世采購得了。


婚娶是大事,劉禹當然要盡量利用得多一些,於是他先去了禁中一趟,以晚輩的身份堂而皇之地將這個喜訊告知了太皇太後謝氏,同時正式請求休沐,被人彈劾的事當然也不能不了了之,在朝廷調查期間他也正好去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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