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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時尚感。
雖然穿著最保守的中山裝,可是黑色的中山裝被他穿的十分合身。
挺直的腰板,貼身的剪裁比西裝,更讓它顯得氣度不凡。
這是個十分精致的男人,或者說他足夠追求浪漫。
胸前別著的是十分名貴的派克鋼筆,他打理頭發用的發膠,在這個時代也是十分少見的。
沅沅經曆過現代的美容美發,自然知道他這個發型是多麽的經受住了時光的考驗。
無論怎麽看都是帥氣且與眾不同的。
但是就算如此新潮,他身上有著十分獨特的書香氣。
甚至比自己三哥更像一個大學生。
這是個十分矛盾的個體,充滿神秘,又令無數女子遐想。
最重要的是他很溫柔,也很紳士。
沅沅難得有些害羞,卻又在片刻恢複過來,笑著朝對方指了指那本書。
“那就謝謝你了,我的身高夠著,確實有些不方便。就要那本百年孤獨。”
男人輕輕的靠近禮貌的越過沅沅,確保自己沒有冒犯對方的同時。
伸出修長的手臂,十分簡單的拿下了那本對於沅沅來說有些高度的書。
“你認識這本書?”
對方禮貌地將書遞過來,卻在看見書麵的時候愣了愣笑著說道。
“不好意思,我的意思是你的英文很好。因為上麵是英文,你卻直接說出了他的中文名字。
我很驚訝,畢竟現在大家還是以俄文為主,你竟然能有這麽好的英文。”
沅沅文靜的朝對方點了點頭,感謝的接過了書。
視線不經意間掃過了,對方拿著書本的修長手指。
這手也太長,太好看了!這就是個天生的手模啊!真不錯,這手嘿嘿!
沅沅故作鎮定的接過書,假裝自己是個文靜的姑娘。
看到沅沅沒有回答自己,男人輕輕的笑了笑,語氣落落大方的說道。
“你好,我叫宋雲齊,很高興認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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